《孽海花》的成书过程颇为曲折,版本也较为复杂。最初是金松岑写了前六回,曾朴在此基础上,“一面点窜涂改,一面进行不息,三个月工夫,一气呵成了二十回”(曾朴《修改后要说的几句话》),1905年由小说林社出版发行了二十回本。1907年,曾朴与朋友一起创办《小说林》月刊,第一、二期上刊有他续写的第二十一至第二十四回。1927年,曾朴在上海创办真美善书店,同时发行《真美善》半月刊,陆续刊登了他续写的第二十五至第三十五回。1928年,真美善书店出版曾朴修改过的《孽海花》第一编(第一至第十回)、第二编(第十一至第二十回)。1931年,真美善书店出版《孽海花》第三编(第二十一至第三十回)。后来,真美善书店将三编合在一起出版,即三十回本,这是之后流传的《孽海花》各种版本的基础,包括1959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出版的三十五回增订本,其前三十回也是真美善书店本。
真美善书店这一系列的版本在文字上存在一些讹误。例如,1941年5月、1944年4月的真美善书店本《孽海花》及1991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在三十五回增订本基础上的重排本,其第三回回目均为《领事馆铺张赛花会 半敦生演说西林春》,回目中的“敦”,应作“伦”。该回讲到龚自珍的儿子龚孝琪因为觉得自己“五伦都无”,只爱着小妾褚爱林,但妾“只好算半个伦”,因此取了个别号叫“半伦”。所谓“半伦生”,即龚孝琪;若作“半敦生”,则索解不易。1928年1月11、14日的《申报》上,均刊登了真美善书店为“重修《孽海花》第一、二编”所做的售书广告,所列目录中,第三回回目为《领事馆公开赛花会 半伦生恨说西林春》,“敦”字恰作“伦”。
龚孝琪,原名龚橙,字孝拱,有《诗本谊》传世。《孽海花》流行之后,他以“半伦”为号为人津津乐道。小说里提到他担任英使威妥玛的幕僚,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是他出的主意,这是当了汉奸,背弃君臣之伦;他“有一个哥哥,向来音信不通;老婆儿子,他又不理”,又喜欢骂人,一般人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这就又断了兄弟、夫妇、儿女、朋友等人伦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