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作者 廖宗魁
发表于 2024年9月

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决定》提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从“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三大方面,对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出部署。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决定》围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这个核心问题,把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决定》强调,“既‘放得活’又‘管得住’,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决定》指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相互取长补短、深化合作,逐渐形成产业协作、协同创新的发展格局。

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方面,《决定》强调,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是纵深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内在要求,是增强国有经济战略使命功能、充分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主导作用的重要途径。

如何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呢?《决定》就以下方面作出了重要部署:

其一,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

其二,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

其三,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

本文刊登于《证券市场周刊》2024年3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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