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书面回复本刊时,某家华南著名券商强调,引导上市公司开展ESG信息披露,是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生动体现。规范ESG信息披露有助于引导各类要素向可持续发展领域集聚,打造具备可持续投资价值的产业集群,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
从国际上来看,2023年6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正式发布《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两项准则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嘉实基金ESG研究负责人韩晓燕在书面回复中强调,其标志着全球可持续信息披露迈入新纪元,有助于提升全球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透明度、问责制和效率,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而联办ESG研究设计中心研究主任方正指出:“目前我个人关注比较多的是欧盟方面的可持续立法进程,可以看出欧盟的ESG披露、尽职调查正逐步融入各行业企业,通过强制性政策法规和实施指导细则形成了一个全面的框架,推动企业在决策和运营中更加重视ESG因素。此前比较典型的法案有《可持续金融信息披露条例》(SFDR)、《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EUTaxonomy)等相对倾向于投资活动的政策。近期信披、尽职调查相关的法案也在逐步生效,比如取代原《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的《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CSRD)、《企业可持续发展尽职调查指令》(CSDDD)等。”
ESG政策组合拳频频出台生态体系建设日臻完善
2024年以来,国内和ESG相关政策密集出台。其中,今年2月份,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发布了《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采用强制披露与自愿披露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强化碳排放相关披露要求,明确环境、社会、公司治理披露议题。自5月1日起,《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正式实施,这也是A股首个统一、标准、实用的ESG披露标准。
2024年4月12日,深交所、上交所、北交所同时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指引》包括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框架以及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治理三个维度的具体披露要求。从交易所层面,已经形成了政策的组合拳效应。
对此,方正强调:“最近的重点政策非沪深北交易所4月12日同时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莫属,其要求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的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在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明确了一批强制披露主体范围及其最晚披露时点,直接将ESG相关报告提上了这些公司的重要日程。”
而就在大约1个月前,中共中央、国务院还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完善环评源头预防管理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环保信用监管体系。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探索开展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评价。
此外,2024年8月11日,中央层面首次系统部署经济全面绿色转型,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下称《意见》),这是我国首次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绿色低碳转型进行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旨在应对全球绿色转型进程中的复杂形势,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方针。
此前,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公开表示,ESG是引导上市公司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意识、支持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防范尾部投资风险、提升投资者中长期回报的有效工具。在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卓越成绩的优质上市公司,也应当通过更完善的信息披露展现中国企业为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转型所作出的巨大贡献。
除了证监会,各部委的响应也非常积极。在二季度的5月下旬,财政部发布了《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推进中国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这也标志着我国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建设正式拉开序幕。
该《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组成;《基本准则》的施行将采取区分重点、试点先行、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策略,从上市公司向非上市公司扩展,从大型企业向中小企业扩展,从定性要求向定量要求扩展,从自愿披露向强制披露扩展。
6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标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对新时代中央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作出部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