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很高兴今天能和叶老师在百新书局做一次讨论。写作是一种等待,这其实是从叶老师在采访中所表达的观念里发掘出来的。今天我们身处上海,这也是一个充满可能性、充满“等待”的城市。首先想问叶老师:您往返上海多次,您对于上海有什么感受吗?
叶兆言:我对上海的印象,四十多年了。最初到上海应该是一九七四年,从那之后便无数次往返上海,上海的变化那是巨大的,就是难以置信。我记得应该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南京开过一个“新城市文学”讨论会。我记得当时上海评论家吴亮就到南京去,那时候上海正好在建设高架,吴亮说上海怎么可能建高架呢?车子上去肯定下不来,对吧?但是今天这个话题根本不存在了。所以在九十年代,我们感觉到变化太快了,但是也没想到会那么快,包括沪宁高速公路,什么都是慢慢才有的。
很多东西都是新的,所以我对上海的感觉是日新月异,每次来都不一样。因为这些年我一直是新概念作文大赛的评委,每次都住在青松城大酒店,每次都是从高楼上往下看,所以上海给我的印象,那就是一个“大”,并且它始终在变化。昨天我住在国际饭店,当年第一次来上海的时候对国际饭店是非常向往的,因为在那个时候,这个饭店是上海的最高楼,也是中国最高的楼,所以也没想到有一天会住到国际饭店来。事实上,后来我无数次来上海,也住过比这个更好或者更高级的酒店,但是都没有昨天晚上来的时候感到亲切,因为一下子让我回忆起我的高中时代,我第一次来上海是一九七四年。这个时间跨度是无法想象的,上海就是一个永远在变、不断在变的城市,我觉得“魔都”两个字特别准确。
三三:叶老师说到,您一九七四年第一次来上海。我想到,我妈妈也是一九五七年生人,一九七四年,她刚进第三机床厂技校。一种不同区域的共时性出现了,并且在那时,你们都非常年轻。说回上海的历史,它的现代性是很多人有目共睹并赞同的。比如说上世纪三十年代,诗人林赓赞美上海的现代化生活,他觉得上海跟北方相比更干净、更繁华,具有超前意义。但是像一些当时知名的作家,比如说周作人、林语堂都对上海持一种批判的态度,认为上海是一个“罪恶”的城市,是十里洋场,那个五光十色的世界更多体现了一种叫作“现代”的负面属性。叶老师的《仪凤之门》,最初设想是写上海的现代性的,怎么最后又回到了南京这座城市呢?
叶兆言:这个是很有意思的。因为很多年前,可能在座的各位不会这么来了解上海。我现在忘了是哪一年了,有一部香港电视剧《上海滩》风靡一时。对于真正的上海人来说,他们肯定觉得香港人拍的上海滩完全不是上海,或者说不那么上海。曾经有过一个上海的剧组找到我,他们说,“我们发现写上海的往往不是上海人”,他说我们需要一种外地人的眼光来写上海。所以当时找到我希望我来写上海。最初这个小说,确实是写的上海,因为觉得这个角度确实也很有意思。在座的各位,如果你不是上海人,你也有可能会写上海,为什么呢?我们都知道金宇澄的《繁花》,电视剧的热映给了上海人一种大获全胜的感觉,但仔细想想,它的底牌其实恰恰不是一个上海人的操作。虽然王家卫导演有上海人的身份背景,但总的来说还是一种很奇特的目光,所以有时候会有错位,那种变化,让文学作品本身变得更有意思。
我当时觉得《仪凤之门》如果写上海会很好玩,大约也写了一半,最后也没弄下去。后来我就想,反正是一个关于现代化的故事,放在现代中国的哪一座城市似乎都成立。我是一个绝对反对地方主义的作家,我觉得地方主义毫无意思。
写作就是你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对一个作家来说,写作的空间和时间都不重要,这本书我觉得恰恰就是证明我刚才说的。首先,空间是不重要的,故事的缘起虽然在上海,但是作家本人跟上海完全没关系,所以我最后把它写到南京的下关去了。同样地,我觉得你把它移到苏州、移到北京还是可以成立的。空间上来说,对于作家也没有局限性。不是说,我不是上海人,就不能写上海,或者说我是上海人,就一定要写上海。我觉得对于作家来说,空间是束缚不住他的。同样对于时间也是,因为最初小说设定的时间,其实是抗日战争中的“沦陷时期”,也就是上海被日本侵略者占领的特殊时期,我最后把它改成南京的故事,把它变成晚清到民国的故事。也就是说,小说故事发生的时间也是可以调整的,现代化的故事,其实放在今天也是可以的,因为不同的时代总有不同的创造者、发起者。
时代不停在冒出一些英雄,比方说在四十年代,大学里最热门的专业或许就是电机,再往后可能就是计算机,再往后可能是房地产……江山代有才人出,所以对于写作者来说,时间和空间都是绝对自由的,最后你确定了一个故事的时间和空间,这是作为写作者的自觉。你一旦真正决定开始了,那也就不自由了。时间也是一样的道理,我把它定在了晚清民国,那相应的细节就只能限定在这一特殊时间里了。
三三:反对以地域为局限去写作,说得特别好。这是我没想到的,因为当我在阅读关于您的采访时,我觉得您是特别热爱南京这片土地的人,但又能突破地域限制,可见一个作家的格局。刚才说到《繁花》,它现在是上海的一张名片了,这本书无论从技巧还是从题材方面都有很多可以探讨的。但是对我个人而言,最感动的其实是《繁花》唤醒了我们“九〇后”一代人对上海的热爱。“九〇后”一代是独生子女,远离了大家庭,在感情上相对疏离。而且大家很早接触了互联网,在网上联通全国各地的人,与大家打成一片,其实地域身份的自我认同比较低。在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是爱这个地方的。这里可以说一下《繁花》里击中我的细节。一个叫姝华的知青,去黑龙江插队落户回来之后,整个人疯疯癫癫了。在火车站,她跟旧日朋友沪生说起他们的青年时代,说到在复兴公园里,有一座环龙纪念碑。她对沪生背了纪念碑上的一首诗,大概是说:光辉啊,跌落于平地的人,没入怒涛的人,火蛾一样烧毁的人,一切消逝的人。这个场景其实很离奇的,你每天在公园里闲逛,你是不会知道纪念碑上面写了什么的,但是有一天你去了外地,去了那个离你家乡很远的充满苦难的地方,你每天想、每天想,突然有一天你想起来了,原来纪念碑上写的是这些东西。这些故乡的琐碎的时刻,是在另一个契机下浮现的,这让我非常感动。然后想问一下叶老师,南京这座城市对您而言又是怎么样的一种存在?你怎么会想去写《南京传》这么厚的一本书?它有上册和下册,上册已经出版,下册也已经在《十月》发表了,称得上是巨著。
叶兆言: 我其实就是一个热爱写作的人。在中国文坛上别的我不敢妄称,但你要说我勤奋,我觉得我还是当得起的,真是特别喜欢写。其实像《南京传》这本书,它的诞生是非常偶然的,因为我的本行是写小说,我确实可以源源不断地写。余华就一直跟我开玩笑,他说:“叶兆言你最大的问题就是你写得太多,你不能写这么多,你必须学人家十年磨一剑,你没事去玩都可以,你不能写这么多。”因为余华老师的教导,确实对我也有一点影响,但是呢,写完一部长篇之后,我觉得真就是——我做不到游手好闲。我做不到写完一篇以后就不写,余华就很纳闷。
写长篇其实是非常累的,写完以后就像从牢里放出来一样,你会觉得特别轻松,好比整个手脚都活动开了,所以刚写完长篇的那个状态其实特别好。余华老师的教导是说你这写完了就得歇一会儿,所以我就特别闲。那段时间为什么会写那么多随笔,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用这东西来打打岔,来消磨掉一点时间,这样给大家的感觉,叶兆言总是隔几年才写一部长篇的。当时译林出版社的社长给了我一本《伦敦传》,当时这本书在国际上很流行,他说我觉得你可以写一本《南京传》。当时我没答应他,后来把他寄来的书大致翻了一遍。平时我是个很谦卑的人,但经常也会说一点狂话,我对他说,我如果要写《南京传》的话,可能会比《伦敦传》还要好。他说吹牛没用,签合同吧。我签的时候本身是有点玩笑心理的,但签完以后也就开始写了,我觉得还是因为闲不下来嘛。
为什么会有这种想写的冲动,我觉得写《南京传》也给了我机会,让我讲讲中国的历史,我特别想说中国的历史。中国的历史,我觉得可以有两种方式叙述:一种就是用成功者的方式,比如北京这个城市,如果我们把北京的历史梳理一下,那自然会把我们整个国家的历史给梳理开了。你只要把这个城市的历史如实地叙述一遍,就会很自然地以一个成功者、胜利者、一个帝王的视角去谈中国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