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一对夫妻决定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是他们面临的重要关卡。根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涉妇女权益保护案件典型案例显示,近五年,离婚纠纷及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在其中占九成,女性作为原告提起的案件超七成。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沈奕斐从2012年开始研究离婚时财产分配的逻辑,做过大量访谈。研究了上千份司法卷宗后,她发现,离婚财产分配有关的争议中,“分钱”只是最表面的拉锯。访谈的过程中,很多人都会和她提到:“我不是贪婪,想要更多,我也不是说这些钱都应该是我的,我就是觉得不公平。”
但是公平应该如何被衡量?
之后的几年,沈奕斐经历过很多次卡住和放弃。这让她意识到,所谓的“公平”,并不是非黑即白的,而是混杂了个人的情感、经验。“就像三观”,每个人的理解不同,也会随着各自立场的变化而摇摆。
她还发现,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公平背后,浓缩了人们看待婚姻、家庭、法律等方方面面的价值分歧,比如家务劳动的价值怎么计算?出轨一方应不应该净身出户?父母对小夫妻购房的支持是共同财产还是一方财产?尤其涉及金钱的具体数额时,公平更难被量化。
在这项研究的后期,沈奕斐的丈夫、上海政法学院法学副教授商建刚也加入进来,补充了法学的视角。在他看来,老百姓对于公平的理解既受制于法律的规定性框架,又会反向影响法律本身的流变。
以下是沈奕斐的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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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公平问题,很多人可能会觉得,无非是双方想要更多钱。但其实,这不完全是“钱”的问题。
2012年,我正在做教育部的一个项目,是关于家庭财产的分配逻辑,其中很大一块涉及离婚财产的分配问题。访谈的过程中我发现,人们之所以对财产分配有想法,或是觉得很受伤,并不是因为贪婪,而是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公平的逻辑。很多人都会强调说,我不是要很多钱,我也不是说这些都应该是我的,我就是觉得不公平。
但我们和不同的人聊,又会发现,大家对公平的理解可能是不一样的。
比如谈到房子的分配。有男方会说,结婚买房的时候,我父母赞助了20万,现在离婚了,这部分钱属于我个人的婚前财产。他觉得这样比较公平。但是女方告诉我们,20万是彩礼的一部分,应该合在一起算。我们去问的时候,买房已经是十几、二十几年前的事情了,这20万到底是彩礼还是父母的个人赠予,没办法证明,所以不管怎么分,两个人都觉得不公平。
还有一个企业家,妻子是全职太太,对丈夫的经济状况并不了解。离婚的时候,女方说,自己生了两个孩子,牺牲了职业的发展,加上离婚之后还要单独抚养其中一个孩子,需要有补偿,家里的财产她要拿一半以上。
但男方只愿意分家里的流动财产,不愿意分企业的股份。在他的逻辑里,自己挣的钱都已经拿到家里了,企业的部分和女方没关系。就算当年妻子出去工作,不养孩子,也挣不出那么多钱,这样已经足够公平——你看,我们对家务劳动的价值概念又是不一样的。
这里面还包括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有一个男性告诉我们,妻子在体制内工作,工资不高,家里所有的开销都是由他来承担,所以他要分到更多钱。但女方说,我工资本来就少,而且我是拿了一部分补贴家里的,比如带孩子出去玩,我也会花钱。你不能说我的经济贡献就少。
更复杂的情况发生在几代共居的家庭里。很多人会觉得,我又要照顾老的,又要照顾小的,付出了这么多;但是另外一方就会说,没有啊,老人很健康,不需要你照顾,而且老人还带小孩,是在帮我们。
我举的这些例子都是当时采访里遇到的普遍情况。但是光探讨公不公平,是很好的故事,它的学术价值很有限。很多研究都已经说明夫妻对于金钱的观念就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公平理念已经被证明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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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调研的结果来看,人们心中的公平逻辑复杂、多元且不稳定。
最简单来说,它跟每个人的处境有关。比如原生家庭会造就不同金钱价值观的人,因而离婚的时候各自在乎的东西是不同的;它也和经济状况有关系,有的人是真的觉得今天如果没有这个钱就活不好,不能给孩子提供很好的照顾;它还和离婚的原因有关,因为出轨而离婚和因为生活习惯不同而离婚常常在财产分配上会有不同的想法。
我们当时设计了20种离婚财产分配场景。第一种是标准情境。夫妻双方的状况完全相同,离婚的时候财产怎么分?剩下十九种情景主要询问了婚前个人对婚姻的财务投入、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投入和婚内特殊问题这三方面因素。
最开始当我们笼统地问,离婚时夫妻财产怎么分的时候,绝大部分人的回答都是平均分配,有的人会略偏向女性。等到加入不同的影响因素后,我们发现每一个变化都会改变人们的立场,真正持均分立场的群体实际上是最少的。
占据第一位的是个体自由主义式的应得原则,就是我挣得多,我付出得多,我照顾得多,我没有过错,我就应该多得。
第二个是财产来源的时点原则,也就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第三个是女性弱势的性别原则。举例来说,同样是女性出轨和男性出轨,受访者都倾向男性出轨净身出户,女性出轨还是应当获得更大份额的财产。
最后一个是平均原则。无论哪种情况,都倾向于家庭财产均分。这是很典型的家庭共财观念,相当于个人的财产完全消融于家庭整体财产之中。
男性、学历高、年轻的人更坚持这种排序。我们没有专门探究过背后的原因,但是大体上也很好理解,相对来说,这类人群经济地位更高,更容易倾向于多劳多得,也更为强调个体的贡献和过错。
这四种逻辑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不同的情境下,人们往往会根据自己的情况,挑选出对自己有利的原则。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出轨了,要离婚,他不会觉得说,自己出轨就要净身出户,他会认为自己是情有可原的。这个时候,他就不会拿个体自由主义式的应得原则,而是会拿夫妻财产均分的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