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鳌太穿越线在户外圈的名声很大,原因之一来自事故高发。
2018年4月,陕西太白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公安局共同发布了《禁止“鳌太穿越”的公告》。但自此之后,偷偷穿越鳌太以及“叒出事”的信息,依然不绝于耳。例如,2021年95后才女诗人“星芽”鳌太穿越遇难的消息刷屏;2023年11月,陕西秦岭鳌太线2800营地附近发现一具男性尸体,疑徒步穿越遇难。
从2014年至今10年期间,笔者看到全国各地法院作出了十余起由于鳌太穿越事故引发的判决和裁定,涉及遇难山友亲属与户外同伴、领队、组织方、保险公司、景区,甚至主管部门间的全方位纠纷。
10年鳌太穿越,是国内户外缩影,盘点这些官司,我们能看到户外运动的发展与变化;分析其中的变与不变,思考明日的山野之路。

启示一:太白公园两度被告景区与户外爱好者责任边界何在
在2015年和2021年,鳌太穿越线上的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两度成为被告。景区第一次赔了3万,第二次赔了33万。如此大的差别,原因为何?
第一场官司源于2013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陕西户外运动联盟、陕西省曙光应急救援协会等共同发起的“太白山至鳌山尖峰7日穿越”活动。此间,户外爱好者小杨在太白县黄柏塬“金字塔”附近,遭遇大风、暴雨、降温等恶劣天气,并于次日失温死亡。
第二场官司的事故发生在2018年五一节期间,在校大学生小邓与同学黄某两人相约到太白山国家森林公园景区登山,此后失联,经过12天大范围搜寻,依然无果。3年后,小邓亲属将景区和主管部门、同行黄某一并告上了法庭。
在第一场官司中,法院认为景区是穿越活动组织者之一,但3个组织者之间有协议,约定由另两家组织者承担安全责任,景区对安全工作不负责,因此景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是,遇难者小杨购买了门票,景区有收益,因此应对死者给予一定补偿,承担10%的责任,赔了3万多。
在第二场官司中,小邓亲属抓到了景区软肋——警示牌!牌上只有海拔高度和防火警示,但没有危险警示。这得到了法院支持,认为景区安全保障义务不足,最终承担了40%责任,赔了33万。
以上两起案件展示了户外事故发生后,多个当事方之间责任的分担方式:户外爱好者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景区管理者、活动组织者如果没有全面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哪怕警示牌写得不全,也会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启示二:飙上巅峰的户外事故赔偿金
鳌太龙脊上的风雪和山石千年未变,但户外活动的群体、文化、监管环境却在10年间发生了很大变化。10年前的一些官司,放在今日,判决结果有天壤之别。
以上官司中,各方争议的赔偿金额最高也就几十万元。但这些金额放在当下和未来,就无法摆平冲突了。
首先,户外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已经跨上百万级别门槛。民事赔偿纠纷常发生在事故遇难者家属与户外领队、活动发起人、户外俱乐部、当地景区之间。赔偿金额常以遇难者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计算,例如死亡赔偿金为遇难者所在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2013年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万元;10年后为5.2万元,增长近一倍。
除此之外,在2022年5月以后,司法实践中将农民和城镇居民的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起来,改变了“同命不同价”的问题。假设鳌太穿越遇难者是一北京农村户口的山友,如果在标准统一前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约102万元,而统一后,最高可获得死亡赔偿金高达约234万元。
除了常规民事赔偿外,针对违规攀登穿越的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所引发的民事赔偿金额也“登上了八千米”!例如,2020年5月间,违法攀登世界自然遗产三清山巨蟒峰案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分别作出终审生效判决。违规攀登者张永明和毛伟明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10万和5万元的罚款,同时民事判决赔偿高达史无前例的600万元!专家评估费15万元!这个里程碑式的案件标志着违规攀登进入重处重罚的时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