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户外依旧很火。除了远离钢筋水泥的舒畅解放,如同权利与责任的对应,美好事物也总还有现实的另一面。
日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户外探险旅游活动温馨提示》(以下简称《提示》),对于参与户外活动的出行前、出行中的关注要点作了进一步说明,并再度明确提及,根据“谁发起、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团队安全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团队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24年虽刚过半,但今年单是受到广泛关注的户外安全事件已有数起。在不同类型的户外安全事件中,对于事故的经过还原、原因分析以及预防手段和安全理念的普及是惯常的报道面向。与此同时,在这类事件中,公众舆论也常常出现须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言辞。
基于此,《户外探险》约采了业界资深的法律从业者,公众号“法与岩”的主理人靳毅,他同时也是一名资深的户外爱好者,并常年关注户外领域与法律相关的议题。我们想知道,在当下,作为一个玩户外的独立个体,到底会面临哪些可能的法律责任?

救援费该谁掏
在上述《提示》中,关于救援的描述十分值得关注。《提示》写道,探险活动游客在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有权请求旅游经营者、当地政府或相关机构予以及时救助,并依法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救援费用。
户外救援费用由谁承担的话题多年来一直颇有争议。有人认为公民履行了纳税义务,公共救援不应另行收费。也有人认为救援收费是倒逼户外参与者更理性地参与户外活动,同时也有助于救援机制良性发展的重要手段。
翻看过往案例,在特定情形下的救援收费规定早已有之。例如自2016年开始实施的《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中就明确规定了3种不适用公共救援范畴的情形,即被救援人需在接受相关组织和机构的救助后,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该办法颁布的第二年国庆,3名户外爱好者违规穿越卧龙保护区,后因被困打电话寻求救援。事后,3人每人被处以5000元罚款,并分摊了4万元的救援费(总救援费为6万余元)。
但在更多的户外救援事件中,当事人无需支付救援费用似乎仍是常态。这一方面有参与救援主体不同的差异影响,也有当前国内救援体系仍在完善的现实牵制。
从法律从业者的角度看,户外救援收费合理吗?
首先我们还是先区分一下救援的属性,像国家层面基于应急管理体系进行的救援就不属于这个讨论范畴,因为这是用国家财政进行支付的救援类型。大家更多讨论的是民间救援,但这里面也分两个维度。
一种是参与救援的组织是否为纯公益组织,比如以民办非营利的组织形式(也可以叫NGO)成立的,也在其章程或网站公示了应急救援不收费的组织,像蓝天救援队,那他们实施的救援的确不该收费。另一种就是商业救援,或者是善意的第三方救援。这种情况下,就我个人的角度,救援队或者救援个人按照因救援产生的必要费用,甚至如果在救援中受伤,向被救援者收取一定费用或补偿是合理的。
其实民间救援引入收费机制也有法律支撑。它适用《民法典》中的“无因管理”条款,即对于救助一事,我没有法定义务,但我为了维护某人的利益,或者防止他受损,实施了一定的救助行为,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是需要被补偿的。举个例子,隔壁老王家的牛跑了,我追到山上去找,帮他牵了回来,那么我帮老王牵牛走一天的干粮钱和误工费,他得给我,这是最朴素的逻辑。
民间救援体系引入收费机制的积极作用是什么?
你怎么看目前国内的户外救援体系现状?
据我的观察,目前在户外救援领域,咱们国家还是不收费居多,以官方救援和纯公益救援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