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概念的引入及其在中国现代哲学中的展开
作者 王格
发表于 2024年11月

内容提要 “理性”(reason)是自古希腊以来西方主流传统哲学的一项基本追求。早在明清之际,理性精神就已成为中西跨文化哲学对话的基础。随着近代更为全面深入的西学东渐,“理性”这一汉字译名在东亚地区逐渐确立并流行。此后,“理性”一语在中国现代哲学的语境中得到了全新的阐发,其中以王国维、梁漱溟和冯友兰的论述最具特色。王国维将“理性”严格限定在认识论意义上,尝试彻底地将事实与价值分离开;而梁漱溟则论述东西方哲学之不同,倡导一种有别于西方“理智”的东方“理性”义;冯友兰在建构其新理学时,将“理性”作为一种生活方法,认为其囊括理智理性和道德理性两者,他试图综合东西方传统之所长。对“理性”概念这些富有特色的新解,尽管在当前的哲学论述中似已日渐远去,却体现了西学东渐背景下近代中国哲学新语词的形成,并由此建立起中国现代哲学的新知识体系之过程。

关键词 理性 西学东渐 中国现代哲学

〔中图分类号〕B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4)10-0066-10

“理性”(reason)是自古希腊以来西方主流传统哲学的一项基本追求。现代英语中的reason来自法语的raison,法语raison一词则来自拉丁文ratio,而拉丁文ratio来自rat-的过去分词reri,是思考、计算的意思(源自印欧语根*re-,意为思考、推理、计数)。众所周知,古希腊(logos)一词的含义非常丰富;而在非语言的意义上,罗马人是用拉丁文ratio翻译了古希腊的,尽管这两个词义并不完全重叠。拉丁文ratio一词在数学计算意义上还有比例、比率或关系的意思,这一义项17世纪50年代以后在英文中开始使用,而古希腊的也有类似的用法。①由拉丁语ratio一词而来的ration(定量、配额)至今仍与之有关。

在20世纪以前,rationality一般指今天我们在中文及日文等汉字世界里所讲的“理性”,比如近代欧洲哲学有rationalism(理性主义)一大流派,即建立在将人的推理(reasoning)作为知识来源的可靠基础。因此,在很长时期内,rationality与reason的含义基本上是等同的,在哲学论述中可以根据语境习惯互换使用,二者一般都被汉译为理性。不过,到了19世纪末,尤其是自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以来,西方学术中的reason和rationality又发生了重要的意义区分:韦伯将前者视为理论上的理性,而后者则为日常实践尤其是政治行为中的由某种精打细算而来的“理性”。在很多情况下,后者的实质毋宁说是可计算性(calculable)和系统性(systematic),A.Eisen, “The Meanings and Confusions of Weberian ‘rationality’”, 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vol.29, no.1, 1978, pp.57~70.可以被视为经验世界中的理性。杨国荣认为,reason和rationality这两种“理性”观念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均有体现,参见杨国荣:《中国哲学中的理性观念》,《文史哲》2014年第2期。因此,在当代汉语的哲学表述中,当为了区分二者时,又经常被译为理智(reason)与理性(rationality),或理性(reason)与合理性(rationality)。其中,以后一组译名更为常见——这一现象也从侧面说明,以“理性”来翻译reason在汉语世界早已根深蒂固。事实上,一方面,reason(理性)译入中国经历了相当漫长的过程才逐渐稳固确立;另一方面,在中国现代哲学中,“理性”又在古今中西的交织中展现出一些全新的独特思考,并参与了现代中国哲学最基础的构建,其中,尤其以王国维(1877—1927)、梁漱溟(1893—1988)、冯友兰(1895—1990)的论说最具代表性,他们对“理性”的论述不再局限于比较哲学和跨文化思想交流的层面,而是进一步构成了中西传统思想观念在现代中国哲学中的转化与新生,是发生在20世纪中国的新的哲学理论之展开。本文选取上述三位中国思想家的论述,并非以偏概全。事实上,正如李景林所指出,“上世纪初中国哲学学科建立以来,中国哲学界基本上是借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框架来研究和理解中国传统的思想学说。哲学本是一种历史性的思想,因而与历史传统密切相关。在现代的学术背景下,中国哲学学科接受西方哲学的学术规范,借用西方哲学的概念框架,似已不可避免。这样,在西方哲学的话语霸权下,如何对中国传统思想学说的固有精神进行现代诠释,以构成中国现代哲学之活的生命基础和精神资源,便成为我们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为此,现代以来,中国思想界几代学人进行了不懈的努力”(李景林:《直觉与理性——梁漱溟对儒家理性概念的新诠》,《人文杂志》2005年第2期)。基于这样的考量,本文选取的三位代表人物均是志在“构成中国现代哲学之活的生命基础和精神资源”,并曾专门聚焦“理性”概念而有全新创发的哲学家。

一、“理性”的译入:从晚明到晚清

“理”字本义为“治玉”,引申而有剖析义。张江从“阐释学”角度梳理分析过“理”和“性”及相关的中西思想传统,参见张江:《“理”“性”辨》,《中国社会科学》2018年第9期。宋明理学传统中有性理、道理、天理等表达,所谓“性即理也”,而“理性”相对少见。即便出现“理性”时,也大致等同于理学或佛教的“性理”义。在理学中多与天理、人性之论有关,在佛教中则往往相当于法性、真如或者道之根本。今天我们中文世界广泛使用的“理性”一词,则完全来自西学汉译。其中的“性”,既可以与近代大量“XX性”一样理解为是对“理”作为名词的词性强调,同时也可以理解为自然/本性(nature),即指明作为人类本性(human nature)的“理”。

即便如此,中西文化传统中所共有的理性精神之实质,构成了这一中文译名的基础。张岱年:《中国哲学关于理性的学说》,《哲学研究》1985年第11期。早在晚明耶稣会士来华,利玛窦(Matteo Ricci,1552—1610)等人就注意到中国人具有类似于古希腊哲学传统的理性精神,并予以充分肯定,认为正统的儒家哲学可以被基督宗教接纳,正如古希腊哲学已被接纳一样。比如,在利玛窦《天主实义》中,“中士”与“西士”正是基于“理”而开展了充分的对话,这里的“理”便融会了西方的reason和理学家所谓“天理”或“道理”,虽然中西对“理”的理解上存在一些差异,但他们选择通过以彼此都认可的“讲道理”方式进行辨析。王格:《利玛窦〈天主实义〉与理学思想》,《“利玛窦研究学术会议:一代传教士的启迪”会议论文》,香港中文大学天主教研究中心,2023年5月11—12日。南宋陆九渊(1139—1193)所讲的“心同理同”被理解为真理与理性的普遍性,在晚明以降的中西交流人士中广为传颂。葛兆光:《一个普遍真理观念的历史旅行——以陆九渊“心同理同”说为例谈观念史的研究方法》,《东岳论丛》2004年第4期。在传教士中文著述中,“理”字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在以耶稣会士为主的传教士积极致力于向欧洲人译介中国儒学时,宋明理学之“理”往往被译为principe(principle,即原理、原则)。但更为重要的是,儒家思想所展示的“中国哲学”中的“理性”(reason)精神,得到了耶稣会士大量全新的阐释,他们由此而试图证明中国儒学是一门真正的哲学(philosophy)。王格:《“中国哲学”何以正当的最早论说——明清之际西人之证言》,《哲学研究》2019年第7期。比如,在耶稣会士柏应理(Philippe Couplet,1623—1693)等人所纂《中国哲学家孔夫子》(Confucius Sinarum Philosophus, 1687, Paris)一书中,以“理性”译解儒家经典随处可见。再如,他们将孔子所说“君子喻于义”(《论语·里仁》)的“义”理解为“合于理性之事”(rationi consentanea)。该句被译为:Vir Probus ac verè Philosophus valde perspicax est in iis quae sunt rationi consentanea(正直的人和真正的哲学家对于合于理性之事独具慧眼)。见[比]柏应理等:《中国哲学家孔夫子》第3卷,齐飞智、汪聂才等译,大象出版社,2021年,第103页。在儒家传统中,“理”和“义”的确具有高度相关性,比如孟子就将“理”和“义”视为人们“心之所同然”,认为“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孟子·告子上》)元代吴澄(1249—1333)则曾将“理”和“义”分别对应于“所以然”和“所当然”。王国维:《释理》,《王国维全集》第1卷,浙江教育出版社、广东教育出版社,2009年,第21页。《中国哲学家孔夫子》的正式刊刻本直接将《论语》题名译解为“理性的对话”(Ratiocinantium Sermones),而对于《大学》《中庸》的译解亦是多从理性视角展开。该书将《大学》“明明德”译解为“完善理性”,其中“明德”被译为“理性的本性”(rationalis natura);⑦[比]柏应理等:《中国哲学家孔夫子》第2卷,罗莹、连杰等译,大象出版社,2021年,第5~6、10~11,141页。同样,对于《中庸》首句“天命之谓性”,由于耶稣会士殷铎泽(Prospero Intorcetta,1626—1696)等人认为此处的“性”可等同于《大学》中的“明德”,故同样以“理性的本性”来译解,并将“率性之谓道”的“道”译为“准则”,而进一步解释为“符合理性”。⑦

但是不论如何,仅仅用“理”或“道理”来翻译reason,还是停留在日常表达用语的层次上,这样的表达其实与其说是西学中译,毋宁说更像是开展中西对话、交流与互鉴,尤其是在西学与儒学之间展开的跨文化哲学思考。因此,晚明开始的“理”“道理”并非严格的西洋哲学术语reason之翻译,因为其实这些文本并没有更严谨地向中国人讲述西洋哲学中的“理性”概念。在汉字世界,作为哲学术语的“理性”一词要到19世纪才出现,而它的出现和确立也经历了较长的过程。

有意思的是,在西语中译的过程中,作为否定表达的“无理性”一语可能比“理性”一词出现得更早。在1822年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英华字典》中,reason被译为“道理”或“理”,将unreasonable译为“不合道理”“未有道理”“无理性”。1844年卫三畏(Samuel W. Williams,1812—1884)《英华韵府历阶》中,则将reason译为“道”或“道理”,将to reason译为论理、推论道理;同样,将unreasonable译为“不将就”和“无理性”,其中“不将就”一语似乎引申得有点远了。既然“无理性”比“理性”出现得早,那么这一译语很可能并不是“无‘理性’”,而是“‘无理’性”。但只要有了“无理性”,总会给人使用“有理性”或“理性”之类表述的可能。不过,这也并非一蹴而就,因为“理”“道理”仍然足以应对绝大多数日常场合下对reason作为理由、道理含义的使用,无须特别加一“性”字。而就算进一步谈及学问,理学和佛教中一些相关的其他现成术语也很容易利用。

本文刊登于《人文杂志》2024年10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