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后,她3年6次“被结婚”
作者 范跃红 等
发表于 2024年11月

李芬和刘大彰永远忘不了,2023年10月10日这一天,他们相约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然而,他们的喜悦在进入民政局后被瞬间击碎,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李芬在2013年至2015年间,已有6次婚姻记录,男方分别来自6个不同省份地区……

【案情回顾】

初入民政局,却已结了6次婚

一连串的异地婚姻记录,犹如晴天霹雳,让李芬震惊不已。即便刘大彰相信李芬的那些婚姻不可能是真实的,但现实情况还是让两人这次没法领取结婚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李芬回到家,不断自问、回想,想了一整天,才慢慢反应过来。10年前,李芬在广西柳州读大学,有一次从学校坐火车回家的途中,钱包在火车上被偷了,和钱包一起丢失的还有身份证。李芬推测,可能是有人利用她遗失的身份证,在各个地方办理了婚姻登记。

因为被人冒名婚姻,已经怀孕的李芬无法顺利办理结婚登记,而肚子里的宝宝还急需获得合法的出生证明。李芬和刘大彰心里岂是一个“急”字了得!

【化解难题】

“检察+民政+法院”三家凝聚合力

化解难题

民政局的资料显示,李芬的第一起婚姻登记所在地在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李芬在向巴马县公安机关报案的同时,向衢江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衢江区检察院经过研判后决定依申请先行受理。

考虑到李芬远在广西又有孕在身,诸多不便,衢江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采用远程视频方式向她了解相关案情,后迅速到衢江区婚姻登记处和该区档案馆调取被冒名婚姻的登记材料。

根据档案材料,女方提供的户口簿登记年份为2000年,彼时李芬年仅10岁,但文化程度一栏却显示高中,明显有悖于常理。

为进一步查明户口簿的真实性,衢江区检察院发函李芬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协查,派出所证实上述婚姻登记档案中的户口簿系伪造,并向衢江区检察院提供了李芬身份证挂失补办材料,以及2013年至2015年间李芬没有任何外省交通通信记录的证明。

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202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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