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如何改善“不想生、不敢生”?
作者 陈洁 黎雨佳 徐凯舟
发表于 2024年11月

10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对外发布。

根据《措施》,将从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和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四个方面,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具体来看,一共13条措施,包括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强住房支持政策、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等方面。

这些政策一方面瞄准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另一方面则从生育的社会氛围改善方面下手,促使家庭生育意愿提升。

“我目前有一个4岁的儿子,暂时没有继续生育的计划。我身边的亲戚朋友大多都是一胎。”家在陕西咸阳的张悦告诉记者,养育孩子一方面是经济成本,另一方面时间成本的消耗也很大,“这都是不敢要第二个孩子的原因。”

为了降低“三育”成本,发展婴幼儿托育成为重要的抓手之一,《措施》共有24次提到“托育”。目前来看,托育行业发展面临数量提升、质量改善、人才标准待完善和较高收费等问题,这些都需要在发展中进一步改善。

政策支持“生育友好”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自然人口增长率处于持续下降的轨道之中。

根据中国统计摘要2024,2012年,我国人口自然增长率仍然有7.43‰。这一数据在2018年跌至3.78‰,2020年跌至1.45‰,2022年和2023年进入负增长区间。

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的程度却在不断加深。中国统计摘要2024显示,2023年,我国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5.4%,这使得全国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到22.5%(即老年人口数/劳动年龄人口数)。

为进一步改善人口结构,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就非常重要。

此次出台的《措施》,提出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营造全社会尊重生育、支持生育的良好氛围,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来看,一共有四大方面、13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强化生育服务支持方面,提出4条政策,包括增强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加强生殖健康服务。

在生育补贴上,提出制定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和管理规范,指导地方做好政策衔接,积极稳妥抓好落实。

本文刊登于《新华月报》2024年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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