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牧与兴办深圳经济特区
作者 米彦佑
发表于 2024年11月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征程。兴办经济特区,是我们党和国家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行的伟大创举。谷牧作为我国经济建设战线的杰出领导人,在经济特区的开创和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开发蛇口,揭开兴办特区的序幕

兴办经济特区的决策并非一朝而成,而是经历了一个外出考察、学习经验和讨论酝酿的复杂过程。

为充分学习国外发展的先进经验,1978年我国掀起了出国考察潮,当年,仅副总理和副委员长以上就有20多人次出访,前后共访问50多个国家。5月2日至6月6日,国务院副总理谷牧率领的中国政府经济代表团先后访问了法国、联邦德国、瑞士、丹麦、比利时西欧五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派出的第一个政府经济代表团。考察中,谷牧等人清楚地认识到西欧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取得了相当大的新发展,感受到“国内的经济技术水平,差距太大,很有咄咄逼人的紧迫感”。通过考察,他们还意识到这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金过剩,正急于开辟新的技术、商品市场,“都很想同我们拉关系,做生意”。

回国后,谷牧主持撰写了《关于访问欧洲五国的情况报告》呈送党中央、国务院。谷牧在报告中指出:我们现在达到的经济技术水平,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比较,差距还很大。并大胆建议:要改进经济管理体制,在外贸体制上给地方、各部以一定的权力,可采用国际上通行的办法,如吸收外资、搞出口基地等,来扩大进出口贸易,加速我国的现代化建设。6月下旬,党中央、国务院听取了谷牧的详细汇报,聂荣臻在发言中说:“谷牧这次调查比较全面,应当拍板了!不要光议论了!”7月,谷牧在国务院务虚会上再次提出:“我国要老老实实承认落后了,与世界先进水平拉开了很大的差距”,一定要抓住国际形势提供的可利用资本主义世界的科技成果来发展我们自己的机会,强调“1975年小平同志就提出过加强技术引进、增加外贸出口的政策,现在应当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引进”。

在中央层面下定决心扩大对外开放的同时,广东省委也在尝试开拓思路。1979年1月6日,广东省和交通部向中央联合递交了《关于我驻香港招商局在广东宝安建立工业区的报告》,提出在毗邻香港的宝安蛇口建设工业区的设想,以便将国内较廉价的土地、劳动力和国外的资金、先进技术等结合利用起来。31日,李先念和谷牧等在听取招商局常务副董事长袁庚的汇报后,建议把宝安县南头半岛5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交给招商局开发(后实际确定为9平方公里)。同月,广东省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2月2日,谷牧根据李先念批示要求,召集有关部委负责人商谈具体落实问题,谷牧在会上拍板:“不要再议论了,原则已定,大家要支持……要给招商局方便,不怕他们多赚钱。小平同志认为不仅宝安、珠海可以搞,广东、福建的其他县也都可以搞。”这次会议涉及了蛇口工业区的管理体制、税收优惠和立法保障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后来创办经济特区有直接的借鉴作用。

1979年4月,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提出,广东打算在深圳、珠海和汕头等地划出一块地方,搞“贸易合作区”,“希望中央让广东能够充分利用自己的有利条件,先走一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同志表示赞同,并责成谷牧帮助粤闽两省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在这次会议期间,习仲勋在与邓小平谈到“贸易合作区”的命名问题时,邓小平说:“还是叫特区好,陕甘宁开始就叫特区嘛”。并强调“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5月11日至6月5日,为落实中央工作会议精神,谷牧率队前往广东、福建进行实地考察。经过调查研究,谷牧帮助两省拟定了几项重要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在毗邻香港的深圳、珠海和侨乡汕头,以及面对台湾的厦门,各划一块地方,举办出口基地。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79〕50号文件批转了广东、福建两省呈送的报告,确定“对两省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这里的“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就包括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等地举办出口特区。

1979 年7 月15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79〕50 号文件,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

至此,中央层面要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与闽粤地方向中央要权以“发挥优势,先走一步”的愿望,最终汇聚在一起。“特区”一词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金字招牌,特区建设也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缩影。1979年7月8日,蛇口工业区基础工程正式破土动工,揭开了兴建深圳经济特区的序幕。

积极协调,助力深圳特区的起步

在当时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出多头且协调困难,要落实兴办经济特区这项重大决策,“需要说服各个部门支持,组织实施的工作非常具体,十分复杂”。

本文刊登于《百年潮》202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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