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终不可改
作者 《隋唐嘉话》
发表于 2024年12月

徐大理有功,每见武后将杀人,必据法廷争。尝与后反复,辞色逾厉。后大怒,令拽出斩之,犹回顾曰:“臣身虽死,法终不可改。”至市临刑得免,除名为庶人。如是再三,终不挫折。朝廷倚赖,至今犹怀之。

徐大理有功:名弘敏,字有功。初为蒲州司法,以宽为治。累迁司刑丞,即大理丞。大理是其官职。古人书写某人,常将官职或谥号连名同写,并且放在名前。

武后:武则天。

廷争:在朝廷上争辩。

反复:连续争辩不休。

辞色逾厉:言辞气色越争越严厉。

本文刊登于《月读》2024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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