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保护与防控减少野生动物“肇事”
作者 金凤
发表于 2024年12月

11月18日,黑龙江七台河市勃利县长太村发生老虎进村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野生动物伤人的讨论。而在此前,野猪也引发了类似的关注。频繁出现的野猪“肇事”新闻,让人们思考,如何科学防控野猪致害,又该如何平衡保护与防控的关系。

野猪致害并不鲜见

此次进村伤人的老虎疑似东北虎,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黑龙江省林草局表示,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黑龙江省各地东北虎出现频次逐渐增多,应做好其防范与保护工作。

而频繁“肇事”的野猪,其“身份”几经更迭。2000年,野猪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但在2023年6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新调整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野猪被调出该名录。

根据国家林草局在今年1月披露的数据,野猪数量达200万头,已不存在生存威胁。中国动物学会行为学分会副理事长、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忠秋团队的研究,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野猪的频繁活动。

“我们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后山布设了5台红外相机,监测那里的野生动物行为学特征。结果我们每个月都能监测到野猪,而且它们全年都会出现。”李忠秋说。

江苏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一位负责人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目前江苏监测到的野猪大约一万只,野猪致害发生地区集中在江苏的丘陵地区,例如南京市江宁、玄武等区,以及镇江市句容市、丹徒区、润州区,无锡市宜兴市,常州市溧阳市等地。

野猪致害在全国并不鲜见。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所长金崑指出,目前全国有26个省(区、市)857个县区存在野猪致害的情况,但各地的情况不同。野猪致害在农村主要是破坏农作物、药材林果等,在城乡接合部主要是威胁当地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对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本文刊登于《科学大观园》2024年2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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