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在我国,“公共音乐图书馆”作为一个单独概念的出现,其时间较晚,但发展速度并不慢。目前,国内分设有视听专类服务或者设立音乐专门部门的公共图书馆应该在20家以上,而且在数量上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音乐图书馆的兴起首先是对城市经济文化发展、市民精神生活需求不断提升的直观反映。为市民打造一个平等、免费、开放的高品质视听体验空间是我国音乐图书馆的共同特点,通过与本地音乐力量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音乐普及活动是最为常用的服务模式。杭州图书馆、厦门图书馆、天津图书馆、宁波图书馆等都是较早建成音乐分馆的公共图书馆,从其业务开展成效来看,它们确实都已经成为了市民心目中“没有围墙的音乐学院”和“百花齐放的音乐舞台”。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音乐图书馆”并不是新生事物,从国际视野的角度来说,音乐图书馆的出现和发展始终与图书馆的现代化进程保持同步。在标准化建设上,尤其是进入20世纪以来,通过成立联合体来实现跨学科融合和跨地域合作成为各类型音乐图书馆实现集体优化的重要手段。
与国外音乐图书馆相比,我国公共音乐图书还处于场馆建设阶段,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学术业务的互动上,都尚未进入形成合力、共同提升的集体优化阶段。鉴于此,笔者认为,通过成立“中国公共音乐图书馆联盟”将对当下及未来的业务规划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通过对国内外音乐图书馆及其联合体(协会或联盟)的介绍和分析,来探讨“中国公共音乐图书馆联盟”的建设构想和实现路径。
二、国际音乐图书馆学会构建的经验借鉴
以音乐资源的保存、使用和传播为目的的音乐图书馆历史悠久。早在12世纪的欧洲,音乐图书馆就已走出修道院、大教堂等宗教场所,出现在了大学、公共图书馆、私人图书馆、音乐出版公司等具有现代性资源保存与管理的行业领域中。[1]
到20世纪上半叶,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国际交流合作成为大潮流,各类音乐图书馆联合体开始不断涌现,如国际音乐学协会(IMS)、国际音乐资源数据库(RISM)、美国音乐图书馆协会(MLA)等。
音乐图书馆联合体的出现顺应了图书馆现代化进程。在各类音乐图书馆机构近一个世纪的共同推动下,欧美音乐图书馆业务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公共音乐图书馆作为其中一员也深受裨益。
(一)国际音乐图书馆、档案馆和信息中心学会模式的三个特点
成立于1951年的国际音乐图书馆、档案馆和文献中心协会(The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usic Libraries Archives and Documentation Centres,缩写IAML),是目前国际上最为专业化且最具活力的音乐图书馆机构。
和其他国际音乐图书馆机构一样,IAML也非常重视推动专业性规则的建立,包括文献分类、编目等专业标准的制定,对于专业人才培养的鼓励和支持等。但作为国际图书馆联合会(IFLA)下的重要协会组织之一,IAML比同类机构更强调开放、多元、合作的发展理念,也更关注公共音乐图书馆社会职能的实现与提升。
值得关注的特点如下:
1. 促进成员间交流
IAML目前在全球约40个国家拥有约1,700个个人和机构成员,在24个国家设有国家分支机构。其会员组成包括音乐收藏家、音乐和视听图书馆馆员、音乐档案管理员和文献专家、音乐学家、音乐出版商和经销商,并同时接纳对学会工作感兴趣的任何人或机构。
在地域覆盖上,除了欧洲和美洲,IAML在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的发展态势也不错,在亚洲其他地区、拉丁美洲和非洲也有一些成员。在中国,上海音乐学院图书馆、星海音乐学院图书馆等高校音乐图书馆以及杭州图书馆音乐分馆都是它的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