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捍卫我国网络主权
信息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互联网,网络空间治理与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日益息息相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尊重网络主权”,深刻揭示了互联网发展的内在规律。国家主权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是国家在网络空间行使管辖权以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前提,为国家依法治网提供了法律依据。这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共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捍卫我国网络主权,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
在法律上,主权是一国领土范围之内的最高权力,不受其他国家控制和干涉,传统上具有明确的地域属性,国家的领土范围是主权行使的空间。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自然延伸。网络空间具有全球性、非中心性、泛在性等特点,互联互通的网络空间缺乏一个明确的国界。如何像现实世界那样在虚拟世界同样有效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成为把国家主权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必须解答的重要课题。需要注意的是,产生于国土空间的国家主权原则,只有在适应网络空间的技术特征时,才能向网络空间有效延伸。
从适用国家主权原则的需要来看,网络空间依其技术特征大致可分为由用户终端、路由器、服务器、光纤等构成的物理层;包括各种传输协议和标准,负责将信息和内容转化为计算机代码并进行传输的逻辑层;由文字、图片、音频等用户可理解信息构成的内容层。

登录后获取阅读权限
去登录
本文刊登于《新华月报》2024年22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