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谨公方”田从典
作者 王晶晶
发表于 2024年12月

田从典(1651—1728),字克五,号峣山。清代山西阳城人。历任知县、御史、右通政参议、左右通政、光禄寺卿、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兼管光禄寺、左都御史、户部尚书、吏部尚书等职。雍正三年(l725年)拜文华殿大学士兼吏部尚书。雍正六年(1728年)告老,被加封为太子太师。田从典立朝正直,清节自励,身居脂膏要职,却不为苟取,爱养百姓,救灾恤患,悉尽心力,被誉为“清白宰相”“风裁峻整,品行醇笃”,雍正帝亲书“清谨公方”四字赠他,并赠诗赞曰:“出纳望同天北斗,清芳品拟省中兰。”谥号文端。

田从典像

田从典出身书香门第,从小聪颖好学,十岁即能做文章。他对于程朱理学有很深的造诣,并躬行实践,其为人处世,为政思想,正是遵从了儒学的道统思想精髓。他不仅是一代能臣,在文学方面也颇有造诣,著有《峣山文集》和《峣山诗集》,其中《峣山文集》集奏疏、序传等杂文五十余篇,是研究清盛世康雍两朝政治的重要历史资料。

执政为民 万民景仰

田从典于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进士及第,后因丁父忧居家,康熙三十四年(1695年),44岁的他始任广东英德知县,步入从政生涯。作为儒学忠实信徒,田从典怀抱致君行道、淑世济民的政治理想。赴任伊始,他在城隍庙立下誓言:“从典读父书几十年,口卸王命七千里。学多固陋,惭政事之未谙;地属冲疲,惧民瘼之未悉……总期上下相安,良顽胥治。其有为囊橐之计,而倾一人家,任喜怒偏,而戕一人命,则大庾岭上,将同颓石齐倾,始兴江头,直与流波俱逝。”这一番肺腑之言既是对当地百姓的承诺,也是他对自己为官生涯的自省和告诫。英德由于交通、战乱等原因,曾一度是比较贫困落后的山区。及至清代,最主要的农业仍然十分落后,并且“商不富、贾不巨、工不良、技不巧”。(《英德县志》)面对当地地瘠民困的现状,田从典积极寻找根源。他发现,当地户籍所登记的田亩和丁口与实际不相符,是由于当地的地主、富户为了躲避繁重的赋役,便将丁口、田产假寄到佃户身上,而穷人则因这些苛捐杂税愈发贫困,大量向外逃亡。田从典随即严格清查田亩户籍,规范了税收秩序,并革除了名目繁多的陋例,民困得以大减。陋例指的是官府通过苛捐杂税等增加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其本身是财政不健全与吏治不规范的体现。明清州县官对于陋例有着极大的自由裁量权,如何裁撤,完全取决于州县官员的道德良心。然而田从典上任后,就毫不犹豫地将该地既有陋例予以革除,极大地减轻了民众的负担,足见他的清廉刚正和爱民之心。

本文刊登于《文史月刊》2024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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