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明士大夫的困局
作者 郭晔旻
发表于 2024年12月

1948年,吴晗与费孝通在《皇权与绅权》里提出,所谓“绅权”,就是“绅士”之权。“绅士是退任的官僚或是官僚的亲亲戚戚。他们在野,可是朝廷内有人,他们没有政权,可是有势力。”“官僚是和绅士共治地方的……往上更推一层,绅士也和皇权共治天下。”费孝通在书中提出:“政治愈可怕,苛政猛于虎的时候,绅士们免疫性和掩护作用的价值也愈大,托庇豪门才有命。”

在唐元鹏的新著《江南困局:晚明士大夫的危机时刻》里,读者同样能够发现,即便在危急时刻,晚明年间士大夫的“绅权”也引人注目。比如,书中提到宜兴(今属无锡市)缙绅陈一教的两个家奴竟也能称霸乡里。他们看上他人家财妻子,就能凭空诬陷他人,随后将其家财席卷而空。区区家奴威风如此,何况家主!

而这与明代的“制度安排”大有关系。明朝开国之初,太祖朱元璋就下令,“自今百司见任官员之家,有田土者输租税外,悉免其徭役”。发展到明代中后期,嘉靖二十四年(1545)规定,京官一品免三十丁,二品二十四丁,至九品兔六丁,外官各减一半,不但见任或退休官员,连学校生员除本身外,也免户内差徭二丁。这就使得士绅家族得以逃避沉重的徭役负担。

不仅如此,嘉靖二十四年还规定京官一品免粮三十石,二品二十四石,到九品免粮六石,外官减半。甚至生员无力完粮时也可以奏销豁免。而且,官员退休,身份特权仍在,“致仕官居乡里……庶民则以官礼谒见,敢有凌侮者论如律”。这实际上就是皇权对绅权的有意宽容放纵。

就像《江南困局》里提到的那样,“当时的缙绅家族,不一定非要贪腐才能发家致富”。只要科考场上发挥出色步入仕途,自然就能“学而仕则富”。书中就提到了几个缙绅家族白手起家的故事。譬如湖州南浔人董份,“原本还是普通人家”,但考取进士后“仅仅用了20年,就成为当地数一数二的富家大户”。

个中奥妙,就在于不少人会主动带田产、房产投献到董家。“如此一来,平民百姓可以免除赋税徭役,或打折缴税,还能得到大户荫庇,不受别人欺负。”这种情况,实在令人联想起传世名篇《范进中举》:“自此以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人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到两三个月,范进家奴仆、丫鬟都有了,钱、米是不消说了。”

无怪乎《江南困局》书中的描述:“在大明270多年历史中,科举出身的孔孟弟子组成了这个国家最有权势的阶层。

本文刊登于《南风窗》2024年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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