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音乐学概念界定与发展研究
作者 陆悦 王静怡
发表于 2025年1月

自从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诞生以来,其研究对象、视角和方法等问题一直存在着诸多争议,西方音乐学界随之兴起的众多理论学派对此学科提出了不同的定位和观点,而此后民族音乐学的理论思想也逐步走进中国视野,并引发了中国学者针对其概念界定与发展进行了深入广泛的研究,这为指导我国民族音乐学工作者们建设自身理论体系赋予了重要现实意义。

一、民族音乐学学科的建立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比较音乐学因研究对象的变化而更名为“民族音乐学”,并最终以1950年荷兰音乐学家、现代民族音乐奠基人——孔斯特的《民族音乐学》问世,标志着民族音乐学这一新兴学科名称的确立,随后关于此学科的概念界定问题就一直被音乐学术界频繁拿来讨论和分析,并很快成为民族音乐学学者们的研究焦点。

20世纪50至60年代是民族音乐学学科的转型时期,诸多外国学者纷纷发文对民族音乐学的概念界定提供了自身不同的观念结论。例如胡德、梅里亚姆分别作为当时美国学派的两大阵营,其中胡德大力推崇研究的侧重点在于音乐学,并主张重于实践的“双重音乐能力”,并在1971年出版《民族音乐学家》[1];然而1964年梅里亚姆在其《音乐人类学》一书中提出著名的“声音—概念—行为”三元论,发表了与胡德不同的观点,提倡将人与音乐联系起来,在文化背景中研究音乐[2];此外涅特尔(Bruno Nettl)曾指出民族音乐学的理论界定虽然繁多不同,但是他们离不开田野调查,撰写音乐民族志;查尔斯·西格(Anthony Seeger)指出“民族音乐学”这一词汇区别了欧洲传统“音乐学”的研究范畴;人类学家约翰·布莱金(John Blacking)著述了《人具有怎样的音乐性》(How Musical Is Man)一书,等等著名西方民族音乐学家对此学科不同的理论概念,对中国民族音乐学者后续的研究工作提供了重要理论参考。

由董维松、沈洽汇总编著整合出版的《民族音乐学译文集》[3]中就涵盖了著名民族音乐学家的理论观点,其中包括梅里亚姆的《民族音乐学的研究》、涅特尔的《什么叫民族音乐学》、胡德的《民族音乐学导论》、岸边尚雄的《比较音乐学的业绩与方法》以及山口修先生的《民族音乐与民族音乐学》等著述译文。可见,这些西方民族音乐学界丰富的理论成果逐步走进国门,为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民族音乐学传入中国

民族音乐学的思想和理论在我国早期已有萌芽,在国内音乐学界许多专家们步步探索下,将民族音乐学的学科全貌和理论方法特色带到本土视野当中。从20世纪20年代初,德国柏林学派的王光祈先生出版的比较音乐学著作《东西乐制之研究》和《东方民族之音乐》开始;到1955年维卡尔·拉斯洛先生向高永厚先生介绍了“民族音乐学”这一学科概念;20世纪60年代,沈知白先生也与高永厚先生深入讨论过“民族音乐学”;再到70年代之后,高先生倡议在南京召开“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讨论会”和罗传开、江明惇、廖乃雄先生等人所翻译的一些有关民族音乐学的德、日文书籍文献。这些都为民族音乐学引入中国视野提供了不可忽视的科学理论基础。[4]

然而,国内民族音乐学作为音乐学的分支学科被正式确立可以追溯1980年,这促使本学科在我国音乐学界得到了广泛关注并迅速发展和进步,此时国内也纷纷展开了对民族音乐学学科概念理论的全面研究。1998年,汤亚汀教授依据西方民族音乐学思想理论,分析了其在20世纪80年代传入国内之后,对中国音乐学界的初期认识以及对此学科方法论的革新研究[5];2002年,王静怡教授从西方比较音乐学的产生到民族音乐学的确立,对国内外民族音乐学家各自主张的多元化理论体系进行了整理归纳和思考[6];2007年,张伯瑜教授等人共收录了十三篇理论著述,编译出版《西方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这本经典专著,介绍了20世纪以来西方音乐人类学理论体系的框架构建[7]。其中,“认知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与方法”这一章节,原型编译于皮尔科-莫依莎腊(Pirkko Moisala)教授(芬兰著名的民族音乐学家)的《音乐中的文化认知》(Cultural Cognition in Music)这篇著作的第一章节,对认知民族音乐学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展开了多方位探讨。

本文刊登于《音乐生活》202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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