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前,西部某地引入某项基层农业种植项目时,有意引导被招引方包装项目。因为该项目内有配套建设产业道路等内容,为了推动项目入驻,当地让其往森防道路上靠拢,从而获取森防道路建设补贴,变相降低招引项目的建设成本。“其实之前普遍存在这种‘以包装谋补贴’的情况。”当地熟悉情况的干部向记者透露。
2025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正式公布。其中在“进一步规范不正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一章中,提出“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202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规范地方政府和企业行为。这是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这一表述首次出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与202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首次提出的“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相比,“综合整治”的提法更进一步。
中央和一些地方自2024年以来陆续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地方招商引资制度,尝试打破此前个别地方相互间血拼优惠的“内卷式”招商格局。
“超常规优惠”一去不返
2024年以来,中央多份文件明确点出要规范地方政府在招商时的不合理优惠。
2024年4月18日,国家审计署办公厅向多地发布了《关于征求违规税费返还和虚增财政收入相关问题意见的函》。文件指出,在2023年的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审计中,发现部分地区存在违规税费返还和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
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作出部署,要求“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
8月1日,《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正式实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对象、标准、机制、监督保障等作了全面、系统、详细的规定,填补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立法空白。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随着上述文件公布,上海、江西等多地及时响应,有的取消或清理不符合新时期国家政策文件要求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有的着手撤销政府内部的招商部门,有的实施整改收回一些奖补资金。
上海发布了《上海市招商整改任务清单“二十条”》,要求立即清理与税收挂钩的产业扶持政策,全面禁止“税收优惠政策”招商行为。
江西印发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招商引资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条具体指导意见。在完善政策新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规范地方违规实施财政奖补、税费优惠、土地优惠及违规举债、过度配置资源等招商引资不当行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理存量。围绕重塑招商新模式,《意见》还提出,用好资本招商、平台招商、科技招商、“飞地”招商等新招、妙招、实招。
延伸到县(市、区)一级,云南宁蒗、河南焦作、湖南益阳等多地废止了相关优惠政策的文件。
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江莉看来:“招商攸关城市经济命运,是地方实现经济发展的途径,也是各地提振信心、释放信号、做强产业的抓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