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分离10年终破冰,法律助力变更抚养权
作者 李凝未 刘思萌
发表于 2025年2月

面对前夫阻止探视和暴力的行为,她该怎么做,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和孩子?

2013年,李洋和张雯离婚,协议孩子乐乐归父亲抚养,母亲定期进行探视。

本以为离婚是全新的开始,却没想到新一轮的矛盾来了。李洋生活在城市,离婚后直接把乐乐丢到了农村老家,让他年迈的父母帮着照看。

张雯想探视孩子,李洋总以各种理由推托。张雯去了李洋的老家找孩子,也被拒绝。甚至有一次,李洋的父母动员全村人把张雯赶出门。思念孩子的时候,张雯只能在村口远远地看一眼。

这种母子相隔的状态持续了很久。直到多年后,张雯从远房亲戚处打听到,乐乐已经在城市上初中了,因李洋照顾不周,身心健康状况很差。张雯既心疼又自责,准备去孩子的学校看看。担心突然出现会吓到儿子,张雯便先通过老师了解孩子的在校状态,还去学校做了社工,慢慢接近孩子。

数次见面和陪伴之后,乐乐卸下了防备,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乐乐向妈妈透露,这几年父亲经常打骂自己,对学习也不管不问。他完全感受不到家的温暖,学习成绩也很差。张雯非常难受,萌生了把孩子带走的想法。

李洋似乎有所察觉,对孩子看得越来越紧,开始亲自接送孩子上下学,不让张雯接近。他明确告诉张雯,孩子的抚养权是他的,如果她敢把孩子带走,就属于“抢夺、藏匿孩子”,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张雯担心自己的行为会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不敢再接近儿子。

一段时间后,李洋再次严重体罚乐乐。老师发现孩子不对劲,立刻给张雯打电话。张雯终于下定决心,拿起法律的武器去保护孩子。律师建议她立刻以“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并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

虽然当年离婚时乐乐的抚养权判给了男方,但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现在孩子已经14周岁,孩子的意愿是法院在变更抚养关系中的关键性考量依据。因此,张雯可以通过孩子的录音、录像等方式,将乐乐愿意跟随妈妈一同生活的意愿记录下来。

本文刊登于《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2025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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