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小区门口有一家开了十几年的老字号早餐店,店内装潢不新,桌椅和碗筷都因为使用多年而显得有些老旧,但整洁干净。店里的食物味道颇好,老板又亲近热心,因此这家早餐店十分受附近居民的喜爱。
小店现在没有名字,据说早几年是有招牌的,叫“囡囡早餐店”。囡囡是老板的女儿,老板的老家那边喜欢叫自己的女儿为“囡囡”,听起来有种亲昵俏皮的感觉。后来招牌旧了,“囡囡”两个字看不清楚,新来的顾客不知道从前的店名,只知道招牌上写着“早餐店”三个字。早餐店遍地都是,没有名字不好称呼,因为这店坐落在小区南门口,就被大家叫作“南门口的早餐店”。再之后,南门口开了好多家早餐店,大家又分不清这店那店了,别的店都有名字,老板的店就被取了“没有店名但很好吃的那家”这样的名字。现在,大家都叫它“小狗早餐店”,只因店里有一只白色的喜欢对熟客摇尾巴的小狗。
小狗是三四年前来到这家店的。我是店里的常客,知道老板并没有养狗,但这狗确实在店里待了好长一段时间都没走,之后大家默认这狗是被遗弃的,是早餐店的老板收养了它。小狗很乖,老板每天清早四五点来店里开门,开完门后去农贸市场采买蔬菜肉品,会留下小狗看店。在小狗的眼里,这大概是主人交代给它的光荣而崇高的任务。它总是精神抖擞地蹲坐在店门口,摇着尾巴眼巴巴地看着街道远处,等着提着货物满载而归的老板出现在视线里。
附近的学生都喜欢逗小狗玩,久而久之,这只小狗似乎就成了早餐店的吉祥物,店里的很多新客都是冲着这只小狗来的。小狗最声名远扬的事迹,是帮店里的顾客追回了钱包。有一天,小区的住户老王吃早饭时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刚要呼喊询问,一个高个子男人撞开正从厨房出来的老板往外跑,老板当下反应过来这人可能是扒手,举着锅铲、穿着围裙就起身直追。
老板四十多岁了,常年不运动,跑不快,没追多久就气喘吁吁的。当他以为就要这样给扒手溜了时,小狗却从身后蹿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