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作品必须“署名”了

休息时间,小芳一如既往地打开某短视频APP消磨时间,AI加持下的文物跳舞视频逗得她嘎嘎开心。小芳发现,文物跳舞视频的左下角有了AI提示,有的是作者声明“内容由AI生成”,有的是平台提示“疑似使用了AI生成技术,请谨慎甄别”字样。点开后发现,两个提示语都提示要区分真实信息和虚假信息。
今后,用户将在越来越多的APP上看到这样的标识。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等多部门印发《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以下简称《标识办法》)。同步推出的还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网络安全技术 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方法》(以下简称《标识标准》)。
《标识办法》从立法层面提出管理要求,《标识标准》提出具体实施方式,两者于2025年9月1日同步实施。一句话总结,便是要给AI生成合成内容“打水印”,相关内容有了自己“专属”标识。
为什么有显隐两种标识
标识并非新生事物,《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等早有提及,此次相关文件的推出是对标识实施规范的进一步细化。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数字经济与法律创新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欣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AI生成合成内容的数量可能超过由人生成的信息,当下要对信息进行区分,起提示、警示作用,也方便后期追责。
如何理解标识?让我们结合《标识办法》和《标识标准》来回应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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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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