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离婚时抢夺孩子的一方有时反而因“维持现状”获得抚养权;如今,最高法新规彻底扭转这类状况。
熊辉与梁莉是一对年轻的夫妻,婚后因琐事矛盾不断。2021年,梁莉带着年幼的女儿小熊搬回娘家,两人开始分居。当年,梁莉向法院提起第一次离婚诉讼,熊辉认为感情基础仍在,孩子尚小,希望修复关系。最终,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然而,之后两人仍然分居,小熊主要由梁莉和其父母照料。
熊辉提出探望女儿,梁莉同意了。但熊辉工作繁忙,经常在晚上加班后才进行探望,影响孩子休息;节假日,熊辉也总因临时有工作而多次更改探望女儿的时间。梁莉感到疲惫,让熊辉直接到自己的住处看望孩子,拒绝他单独带孩子外出。熊辉认为梁莉有意刁难,双方发生多次争吵。
2022年8月,梁莉的父母带小熊在公园游玩时遇到了熊辉。双方交谈之际,熊辉的父母和弟弟突然从隐蔽处冲出,隔开梁莉父母和小熊。熊辉趁机抱起小熊乘车离开,推搡间梁莉的父母摔倒在地。
梁莉的父母报警后,派出所进行调解,熊辉的父母和弟弟都来了,熊辉却始终未露面,家人称不知他的去向。梁莉在熊辉居住的小区等待一周,发现他已返回住所并正常上班,但熊辉拒绝让梁莉见孩子,声称孩子已跟着爷爷奶奶回老家了。无奈之下,梁莉以熊辉侵害监护权为由,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
开庭当天,熊辉递交了一份材料,说明小熊在老家生活,由自己的父母照料。法官询问熊辉,能否让梁莉见孩子,或者将孩子带回。熊辉称梁莉会严格管控孩子,除非她承诺将抚养权给他,否则不同意梁莉现阶段见孩子。
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熊辉的行为构成了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擅自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且未亲自履行抚养和监护职责,还拒绝梁莉的探望。即便经过法院协调,熊辉仍拒不履行协助义务。因此,裁定熊辉在规定期限内将小熊送回原住所,并且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或擅自将其带离住所等侵害梁莉监护权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