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廉洁如极光般澄净
作者 黄百涛 吴杨
发表于 2025年4月

法治的光辉从来不是夸夸其谈,而是在制度结构和社会基因的微妙交织中发扬光大。作为全球清廉指数的长期领先者,芬兰这个北欧小国通过一个世纪的法治实践,书写了一部制度理性与社会伦理并存的历史,闪耀着如极光般澄净的廉洁之光。

法律不仅是惩罚的利剑,也是渗透在日常生活中的文化基因。从刑法的严格限制到纳税记录的全民极度公开,从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独立监督到社区邻里的自发监督,芬兰将“制度的硬骨头”与“文化的软肌肉”相结合,构建了一套高效治理模式。

严谨的法治建设体系

芬兰连续二十年位居透明国际清廉指数前列,其法治建设展现了一个世纪以来制度理性的迭代轨迹。这个拥有百年法治实践的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揭示了这样一个路径:系统的反腐败是成熟的制度设计的必然结果。

芬兰的反腐败法律体系始于1889年《刑法典》的制度觉醒,其中第40章开创性地将公务员的刑事责任制度化,将受贿和滥用职权纳入监管范畴。根据《刑法典》,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包括低息贷款、荣誉称号、子女教育承诺等)都被视为受贿,犯罪行为不需要对公务人员产生实际影响,只需有可能破坏公众信任即可。

随着商界的发展,法律将其适用范围扩大到企业界:商业贿赂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低息贷款和免费旅游等隐性利益也被纳入其中。1985年的《防止利益冲突法》创新性地设立了“旋转门”限制条款,在公权力与私人利益之间筑起了一道防火墙,但具体年限未明确。2019年,芬兰前国防军总司令退休后,立即加入参与该国百亿欧元战斗机采购竞标的美国军工企业洛克希德·马丁公司担任顾问,引发公众对“旋转门”漏洞的强烈批评。该事件暴露了法律对高级军事官员“冷却期”规定的模糊性,促使芬兰政府参照美国《政府人员诚信条例》细化规则,例如将“未来就业谈判期间的利益回避”纳入强制规范,进一步验证了“旋转门”制度设计的必要性及其动态完善的现实意义。

根据2024年欧盟法治报告,芬兰政府正在推进一项立法提案,旨在限制政府部长在任期结束后短期内进入私营部门的“旋转门”现象。该提案已提交议会通过,将于2027年9月生效,核心内容是建立防止利益冲突的程序,规定政府成员离职后最长12个月内不得从事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职位。

制度不仅约束行为,也塑造政治道德。芬兰的“阳光财产制度”将公职人员的强制财产申报与全民纳税记录公开相结合,是一种双重透明机制,2019年总理西比莱一案的极度透明就证明了这一机制的韧性。他本人要求议会监察员检查他是否应该回避为一家矿业公司提供资金的决定,因为他与一家矿业公司的一名承包商有亲戚关系。

西比莱事例中的监察员隶属于1919年设立的监察员办公室,这是在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之外的“第四权力”监督模式。专员由议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四年内享有豁免权,负责监督各级政府、法院、军队和国有企业。由专业律师团队组成的监督系统每年处理6000多起案件,形成了一个全天候的监督网络。这种独立的监督体系使公权力的运行游离于总统之外,始终将总统关在制度的笼子里。

经过一个世纪的法治建设,芬兰将反腐败条款嵌入《刑法典》《公职人员法》等16部法律,形成了总计650条的严密法律网络。该体系的精髓在于打造双重效果:既精准打击“灰色地带的权力局部操纵”,又培育“如鱼得水的守法环境”。当法律完成了从文本到文化的转变,诚信就不再是道德理想,而是具体的制度现实。

政府权力运作的透明度

如果没有透明度作为后盾,再好的制度也可能是一纸空文。芬兰深谙此道,其政府运作的极度透明为法治框架注入了活力。

本文刊登于《廉政瞭望》202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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