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中共中央发出指示,主张在企业中进行民主改革,推动企业民主化。所谓的民主改革,即在企业所有制变革之后,继续改革生产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分配关系。该运动主要措施包括废除接收后的企业中压迫工人的封建把头制度、搜身制度和隔离制度等旧制度,清除隐藏在企业里的“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残余势力”,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等,目的在于使“社会主义的新型生产关系在这些企业中进一步体现出来”。山西省的企业民主改革运动与同时期进行的抗美援朝、镇反等其他群众性政治运动交相辉映,不但有利于提高工人阶级地位,而且推动了全省工矿企业的民主管理。
“民主补课”与劳动保险登记的推行
劳动保险是企业给予职工的一项福利,用以改善企业职工生活,保护工人阶级利益。1950年底到1951年推行的劳动保险登记将企业职工的经济待遇同其政治身份相结合,这是企业民主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太原市是当时山西省劳动保险制度推行与企业民主改革的典型地区。早在1949年7月,太原军管会公布了《太原市国营企业劳动保险暂行办法》,1950年初,中共太原市委根据工人群众的意见,在工矿企业进行“民主补课”。同年6月,太原市总工会拟定《劳动保险实施细则》,在工会进行劳动保险登记,对哪些人能享受劳动保险,哪些人暂时不能享受,由民主讨论审定。文件规定:“对那些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通过群众进行揭发、控诉和斗争,作出处理。罪大恶极的交政府依法惩办,罪行较小且认罪态度较好的,留在企业劳动改造。”于是,太原市以劳动保险登记为核心的企业民主改革迅速推进,其经验一度影响全省乃至全国的工矿企业民主改革运动。
各厂矿企业“民主补课”与劳动保险登记运动虽然各有侧重,但是基本流程大致相同。以太原化学厂为例,该厂于1951年初成立劳动保险审查委员会,随后召开动员会,向职工传达讲解了上级文件,并采取新旧社会对比、忆苦思甜、典型示范等方法进行思想动员,涌现出揭发坏人坏事的积极分子23人。群众发动起来后,鼓励“坏分子”及时坦白从宽,随后有5人主动交待自己的问题。接着,将各种问题划分为大、中、小三类,然后开展了“忠诚老实”运动,鼓励主动交待问题,同时宣布“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等党的政策。这样,又有一些人主动交待了自己隐瞒的政治历史问题,还检举了9名反动分子。积极分子队伍逐步扩大后,又采取“小组通过、领导审查”的方法,连续公布了合乎劳保条例要求的员工名单。在此基础上,根据群众意见,对一些罪恶较轻、主动坦白的人,宣布解除管制。
为调动工人积极性,全省各企业采用了多种方式推动运动深入展开。例如,太原电业局举办新旧工人劳保物品对比展览会,展出100余件物品,参观职工达700余人次。为了配合深入广泛开展的民主改革运动,电力职工还编排话剧进行巡回演出,揭露阎锡山对工人阶级的压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