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数字资本是一种以数字技术作为基本依托,以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凭借数字雇佣劳动实现价值增殖和剩余价值,具有高综合性和强渗透性的资本形态。数字资本具有生产要素属性和生产关系属性的二重性,在生产运动中呈现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二重性,这也决定了它在共同富裕视阈下的双重作用:既具有促进物质生活富裕、精神生活富裕以及人的全面发展的积极价值,同时也出现了挤压劳动报酬、加剧贫富分化、削弱人的主体地位的价值困境。基于此,要辩证对待数字资本的二重性,科学把握数字资本的“在场”与“退场”;坚持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坚持数字技术的共同富裕指向;坚持“发展”和“限制”的辩证统一,完善数字资本积极效应的放大机制和消极效应的约束机制。
关键词 数字资本 共同富裕 二重性 双重作用 数字技术
〔中图分类号〕F49;F1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25)04-0049-09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资本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和引导资本发展,既是一个重大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政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实践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关系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改革开放基本国策,关系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深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我国各类资本及其作用的认识,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①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②数字资本作为先进生产要素是资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特殊形态,其能否有序发展直接关系着共同富裕能否顺利推进。二重性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范畴,二重性分析是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具体应用,也是发现、揭示社会发展规律的重要理论工具。数字资本是资本的最新形态,它具有生产要素属性和生产关系属性,因而,数字资本在生产运动中呈现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二重性。数字资本的生产要素属性在劳动过程中得以实现,并体现了“撇开每一种特定的社会的形式”①的一般性。数字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和价值增殖过程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表现,其价值增殖过程基于不同的生产关系属性得到不同的价值引领和制度规约。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数字资本二重性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其生产关系属性和价值增殖过程。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数字资本及其二重性具有特殊性。
那么,我们该如何把握共同富裕视阈下数字资本的二重性?如何廓清其二重性为共同富裕带来的双重效应?又如何规范和引导数字资本更好地发挥积极效应?立足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思考上述问题并予以回应正是本文意旨所在。
一、数字资本是什么:文献综述
要规范和引导数字资本在共同富裕视阈下发挥其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就必须对“数字资本是什么”的问题予以澄明。当前,国内学者立足不同维度,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与研究,其研究成果可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基于历时性视角展现其特征。蓝江认为,数字资本是产业资本、金融资本之后的第三种起支配性作用的资本样态,其核心是对一般数据的攫取和占有,并从中牟取大量的利益。② 何爱平、李清华认为,数字资本脱胎于工业经济时代,形成于数字经济发展中,它受到一般性资本逻辑的支配,同时遵循着资本价值运动的基本规律。③ 二是基于共时性视角从资本一般中展现数字资本的特殊性。闫境华、朱巧玲等学者认为,数字资本作为资本的一种特殊形态,兼具生产关系属性与生产功能属性。④ 三是基于生成逻辑展现其本质。武西锋、杜宴林认为,数字资本是资本与数据紧密结合形成的一种新资本形态,其本质是资本利用技术将数字经济的最关键生产资料(数据)私有化。⑤ 王琳、李云鹏认为,数字资本实质仍然是追逐价值增殖的经济关系,它以数字产品为物质载体进行价值增殖,是一种的特殊资本形态。⑥ 四是基于数字经济视角展现数字资本与数字技术、数字劳动等范畴的内在关联。杜巧玲、肖峰认为,数字资本是获得数字技术积淀和数字权力集中的资本,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实现资本增殖和运作的一种新型资本形态。⑦
这些研究对于厘清数字资本的概念具有重要的启迪与借鉴作用。综合已有研究,我们认为,数字资本是一种以数字技术为基本依托,以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凭借数字雇佣劳动实现价值增殖和剩余价值,具有高综合性和强渗透性的资本形态。数字资本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既遵循资本一般的逻辑,同时凭借新的技术条件、要素类型、组织形式为创造剩余价值拓展了新路径和新机制。
二、共同富裕视阈下数字资本的二重性
数字资本是资本的特殊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数字资本是数字资本一般的特殊存在形态,要对共同富裕视阈下的数字资本及其二重性进行辩证分析,就必须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能够引导人们辩证对待特殊与一般、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等范畴的关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数字资本是特殊生产关系之下的资本存在形态,相较于一般意义的数字资本,其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1.数字资本的二重性
资本是一个具有多重规定和丰富关系的范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的内涵、性质等做出了系统而深刻的分析。基于《资本论》等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学界对资本的多重规定性与丰富内涵进行了总结与提炼。例如,邱海平认为资本具有四重规定性:一是能够带来价值增殖的价值;二是本质上是一种特定的、属于一定历史阶段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三是一种特殊的运动;四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权力。① 洪银兴认为在《资本论》中,资本具有五个方面的定义:一是一种生产关系;二是必要的生产要素;三是本性是实现价值增殖;四是作为生命体的运动;五是积累是资本的本性。② 可以看出,许多学者对“资本是什么”问题的认识较为一致。即认为资本在实质上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本质上是一种生产关系,它具有运动性、增殖性、社会性等特征。既然资本的实质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那么,作为价值源泉的劳动则构成了资本的决定性因素。劳动的二重性决定了资本的二重性,资本在总体上表现出生产要素属性和生产关系属性的二重性,在生产运动中表现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二重性,在作用上表现了文明面和野蛮面的二重性。这些特性和行为规律是资本一般的共性问题。马克思主要分析了产业资本的形态,在19世纪末期,希法亭分析了新的资本形式——金融资本。如今,数字资本作为资本的最新形态不仅在理论上丰富、更新着资本谱系,同时也在现实中深刻影响、改变着人们的生产生活。
数字资本具有资本一般的共性特征,实质上仍然是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生产关系,并基于劳动二重性内蕴了矛盾关系。但作为资本的最新形态,数字资本及其二重性有着特殊表现。从生产要素属性上看,数字资本主要具有三个方面特征:一是人工化程度更高。相较于天然或半天然生产要素形式的传统资本,数字资本普遍具有人工化和智能化特征。例如,数据信息、5G技术等深刻体现了人的认知能力和智能化发展水平。二是倍增效应更显著。一般而言,数字资本以非实体的形式存在,往往通过数字平台集聚、共享、重组、迭代,不断衍生出海量的生产要素,并通过与传统生产要素结合产生倍增效应。如“数据+”的模式不仅促进了要素间的优势互补,同时带来了单一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三是按贡献参与分配更复杂。数字劳动力、数字设备、数字信息等不仅存在产权归属的特殊性,也由于对其他要素依附性强而在贡献界定方面较为复杂。
在生产关系属性方面,数字资本主要体现了金融垄断寡头倾向、自身反噬性加强、制度差异性明显的特征。一是资本在本质上反映的是生产关系,在数字经济时代,数字资本主要反映了金融垄断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当前,以金融作为中介攫取超额剩余价值的方式日益显性化、常态化,这就助推了数字资本向流通领域的集聚,进而增加了整体经济金融化的风险。二是在增殖性动机的驱使下,数字资本借助数字技术等手段加强了对剩余价值的攫取能力,一方面加速了数字资本寡头的财富积累,另一方面使寄居于数字化社会中的广大劳动者贫困累积,近年来欧美国家频发的动荡与危机正是资本内部对抗性关系日益尖锐化的表现。三是数字资本所反映的生产关系基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存在差异性。在不同的生产关系下,数字资本作为生产要素,其发挥的作用是不一样的。这就是说,在以公有制或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条件下,数字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作用是有本质区别的,具体表现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数字资本就其实质来说必然带来两极分化后果,而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数字资本就其实质来说能够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目的。
“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就是资本的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③从资本生产过程来看,数字资本具有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二重性。从劳动过程上看,数字资本表现出三方面的特征:一是数字技术对劳动过程的全面渗透。“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①构成了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技术的数字化变革推动着数据成为生产过程中最关键的物质力量,并深刻改变了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的存在形式。例如相较于传统劳动过程的劳动资料,数字劳动中的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数字信息技术,这些技术借助于计算机、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产品等呈现出来,这是在质上的改变。在量上,数字技术的出现改变了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比例,即改变了资本的技术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