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挖出的金饼,为啥不能私卖?
陕西西安一男子20多年前在工地开挖掘机挖土方时,捡到一枚180克的金饼。20多年后,男子因手头拮据以5万元出售金饼。可谁料,这块金饼被检察院确认是汉代金饼、国家二级文物,男子因此被判有期徒刑5年4个月。
男子赵某出生于1982年,是西安本地人,初中文化。2001年,年仅19岁的赵某就学会了开挖掘机,并在某高速公路附近的一个工地负责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赵某在开挖土方时,突然发现一枚外形奇特的金饼。赵某走出驾驶室,确定这是黄金制作的,之后他见四处无人,立即将其装进口袋。
待下班后,赵某先是将金饼私自拿回家藏匿,后通过长期学习相关文物资料、书籍,得知其所拾得的金饼可能系汉代用于陪葬、祭祀的器物,属于文物。他既不敢拿出来炫耀,也不敢拿出来倒卖,只是在其家中收藏。
可20多年后,赵某因经济拮据,还是决定出售这枚汉代金饼,并委托黄某(已另案起诉)寻找有购买意向的买家。
黄某同意后,又通过姚某、王某(均已判决)找到福建买家苗某(已另案起诉)。
双方见面后,苗某先是确认了这枚金饼的真实性,后又通过自带的电子秤确认重量为180克,他只愿意出价5万元,这与赵某心理预期的价格有较大的出入。
赵某虽然有点舍不得,但因手头拮据,最终还是同意以5万元的价格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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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2025年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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