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讲:如何让金融更好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时省
发表于 2025年5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将科技金融置于“五篇大文章”之首,凸显了其在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实体经济中的核心地位。同时,“两个毫不动摇”的深化落实,进一步明确了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今年以来,一些代表性科创企业现象级崛起,充分反映了中国民营企业在创新生态中的支柱地位。然而,不容乐观的是民营企业仍面临融资困难、人才短缺、创新资源分配不均、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等系统性挑战。科技金融作为破解民营企业创新瓶颈的关键抓手,需通过制度创新、技术赋能与生态协同,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科技金融发展初见成效

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

科技金融是以服务科技创新为核心目标,通过金融工具、制度设计与资源整合,为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供全周期支持的金融体系。其本质是“技术价值发现+风险收益重构”的双重突破,旨在解决科技创新活动中的高风险、长周期、轻资产等特性与传统金融逻辑的适配难题。针对传统金融依赖固定资产抵押的局限性,科技金融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技术订单融资等模式精准覆盖轻资产企业需求;通过差异化风险容忍机制,强化对研发活动的包容性支持;借助“研发贷”“远期共赢利息”等长周期产品,弥合技术商业化周期与资金供给的期限错配;借助智能金融基础设施,有效应对高频小额融资需求挑战。这一体系贯穿“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全链条,具有政策导向性、技术穿透性、服务精准性等典型特征,已成为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关键动力。

我国高度重视科技金融发展,在政策工具、金融体系、资本市场等方面协同发力破解创新融资难题。从服务覆盖面看,科技金融实现“量级突破”。截至2023年末,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达2.8万亿元,覆盖超50万家创新主体(中国人民银行,202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延伸至27个省份,长三角、粤港澳等区域试点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至200%(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从实施深度看,政策穿透性显著增强。央行科技创新再贷款工具累计投放超1.2万亿元,精准滴灌半导体、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30家银行科技金融事业部推出“研发贷”“人才贷”等定制产品,贷款平均期限从2.3年延长至5.8年(银保监会,2023);资本市场构建“科创板+北交所+区域股权市场”多层次支持体系,硬科技企业IPO募资占比突破75%,科创板企业平均研发强度达15.6%,远超A股均值3.2%(证监会,2023)。

我国科技金融体系建设已初具成效,但针对民营企业的支持仍存在结构性矛盾。一是融资覆盖率不足,供需适配性有待提升。据央行《2023年中国科技金融发展报告》显示,尽管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余额年均增长18%,但仍有62%的民营科技企业未获得足额信贷支持,其中轻资产运营的初创企业贷款覆盖率不足20%。二是抵押依赖症结突出,无形资产价值挖掘不足。银保监会统计显示,2023年科技型企业贷款中78%仍以固定资产抵押为主,而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占比不足15%(对比美国硅谷银行同类业务占比达60%)。三是风险分担机制薄弱,保险工具创新滞后。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23年科技企业科技保险保费收入仅占财产险总额的2.3%,远低于发达国家10%-15%的水平,关键研发中断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险等产品覆盖率不足5%。

本文刊登于《经济》2025年5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