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主体与情感存寄:虚拟主播的应用实践与伦理规范研究
作者 梁少云
发表于 2025年6月

虚拟主播是借助于数字技术模仿和建立起来的接近人类形象的数字化形象。虚拟主播通过数字技术,特别是计算机图形学和语音合成技术,按照拟人化的标准定制主播的外貌、音色、性别、风格,以供网络媒体使用,从而成为互联网传播的新主体。目前,虚拟主播可依视觉风格分为三种类型:二次元型、超写实型和数字孪生型。“二次元虚拟偶像的视觉形象偏向动漫风格,超写实虚拟主播则更类似真人,而数字孪生型是在一个物理实体基础上通过数字技术创造出的一个虚拟‘数字分身’。”这三种类型虽然在形象上存在差异,但是输出的方式和内容都是尽量接近真实人类,尤其是超写实虚拟主播旨在达成与真实人类的传播相似性,以期最快速、最高效地让人类接受,实现传播方式的迭代。

法国当代哲学家贝尔纳·斯蒂格勒曾在《技术与时间》一书中提出第三持存的概念。他认为感知是人类的第一持存,记忆是第二持存,第三持存则是在记忆机制中对记忆持存的物质性记录。数字时代,信息技术重塑了第三持存的形式和功能,并进而重塑了人类的认知方式和记忆机制。以此为视角观察虚拟主播,其以高度模仿人类形象的方式,对人类的记忆与文化进行再传播和书写,对于传播效率的提升、传播方式的革新具有革命性的意义。

一、主流媒体到社交平台:虚拟主播的应用实践

虚拟主播最早出现在21世纪初的英国。当时英国推出了世界上首位虚拟新闻主播,用于播报新闻、天气预报,并与网站上的用户进行交互、沟通,但其仅为2D虚拟人物,与人类的相似性还比较低,承担的功能也比较少,且机械感较重。在中国,吉林电视台于2000年底使用了一款名叫“TVNO.1”的虚拟主播来主持一档新闻栏目。此后,多家电视媒体纷纷引入虚拟主播,主要用其完成播报任务。在使用虚拟主播时,传感、三维动画与后期配音等是主要的技术手段。

2021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推动虚拟主播、动画手语广泛应用于新闻播报、天气预报、综艺科教等节目生产,创新节目形态,提高制播效率和智能化水平。”自此,虚拟主播在各大视频媒体上的应用更加广泛。无论是从技术发展还是政策导向来看,虚拟主播的发展过程都已经从尝试性介入迈向逐渐推广、全面应用的阶段。起初,虚拟主播只是一种单纯的技术融合试验品,其功能目的在于更加便捷和迅速地传播相关的资讯。随后,虚拟主播开始被赋予更加正式的角色身份,不断加强“拟人化”程度,承担了播报任务以外的更加复杂的功能。如今,虚拟主播甚至已经可以解放部分人类劳动力,二者努力向着人机协同的共生体发展。虚拟主播的发展历程证明且预示着,其将会在内容共创、智能辅助决策、与人类实现更深层次互动、服务人类信息需求与情感寄存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并且在这一过程中不断转换和升级角色,最终与媒体从业者、受众达成“共生体”的关系。

二、传播视野与用户体验并存:虚拟主播的应用途径与效能

从传播效能来看,以智能技术和大数据作为支撑的虚拟主播,其信息承载的容量和不间断传播的效率是真人主播难以媲美的。虚拟主播的背后是5G、云平台、区块链等技术的融生发展,同时辅助以大数据监测与集存效能,以文本数据库和高端算法数据作为支持条件,虚拟主播具有的技术优势无疑胜过真人主播。

此外,搭载人工智能模型的虚拟主播储存了巨大的信息量,这成为提高传播效能的关键支撑。大数据对虚拟主播的目标用户的基础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通过对用户行为的分析,借助机器学习算法,可以精准捕捉用户的需求和喜好,从而辅助虚拟主播进行传播策略的制定。由此,虚拟主播能够自动生成符合用户偏好的话题、方式,且有针对性地回应用户的提问和需求。

本文刊登于《传媒》2025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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