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一带一路”科技合作
作者 王丽
发表于 2025年6月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国际科技合作受到法律、政治、安全等多重风险压力,亟需全球性法律治理、法治保障和完善的法律服务。

科技创新合作是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我国与沿线国家合作水平的重点领域。世界各国借助我国优势产能和先进技术装备,实现“技术迭代”。在推动“一带一路”科技合作的过程中,国际法律交流合作日益频繁,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不断优化,涉外法律服务品牌不断出新,法治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国际科技合作迫切需要法治护航

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比,我国的科技创新资源丰富,在装备制造、空间、农业、减灾防灾、生命科学与健康、能源环境和气候变化等领域形成的技术优势,有利于提升国际合作层次,推动由过去传统产业的优势产能合作向科技创新合作转变。

自2017年,我国启动实施“‘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以来,通过科技人文交流、联合研究、科技园区合作和技术转移等务实举措,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打造出科技创新合作的成功范本,有效提升了共建国家的创新能力。

目前,我国已与161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签署了118个政府间的科技合作协定,加入了200多个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同时,积极拓展民间科技合作渠道,鼓励科研人员、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与国外加强对接合作,大批先进技术与产品走出国门。例如,亚洲、非洲、拉美等地区的光伏风电设备采用我国的绿色能源技术。雅万高铁、中老铁路、比雷埃夫斯港、瓜达尔港等重大项目采用我国的技术标准建成智慧铁路与港口。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重塑世界经济结构和竞争格局。与此同时,“贸易战”“金融战”“科技战”持续加剧。技术壁垒与标准冲突致使不同国家间的知识产权保护差异显著,跨境风险叠加导致数据流动、合规审查、投资争端等问题频发。国际科技合作受到法律、政治、安全等多重风险压力,亟需全球性法律治理、法治保障和完善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我国坚定不移推进科技领域的法治建设,牵头发起了《国际科技合作倡议》《开放科学国际合作倡议》,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响应。

本文刊登于《投资北京》2025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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