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现有政策、资金主管部门批复价格和政府采购成交价格的分析,结合对第三方测评公司的调研,分析得出影响软件测评费的因素分为宏观因素和微观因素两方面。典型的宏观因素为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典型的微观因素包括软件开发规模、主要测评内容以及客户测评要求。
在数字化转型加速推进的背景下,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软件质量测评已成为保障数字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然而,当前软件测评费用计取面临着政策依据分散、财政预算约束与市场价格波动的多重矛盾,实践中常出现计费标准模糊、成本控制失序等问题,直接影响项目质量与财政资金效益,亟待建立科学化计费标准体系。
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中软件测评工作的目的、内容和政策要求
如果把政府投资的信息化项目比作一台精密仪器,那么软件测评就是仪器出厂前的全面“体检”,通过专业检测确保系统真正能用、好用、安全可靠。依据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招投标文件、建设合同、需求说明书等,按照《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25000.51-2016,以下简称GB/T25000.51)《国家电子政务工程项目应用软件第三方测试规范》(GW0014-2017,以下简称GW0014)等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由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对信息化项目软件的功能、性能等技术指标进行验证,检测评估信息化项目软件能否实现其设计目标以及技术指标。测评完成后出具《软件测试报告》,作为项目单位或资金主管部门进行项目验收时的技术依据。
从软件测评包含的内容来看,根据GB/T25000.51,软件测评侧重系统功能性、性能效率、信息安全性、易用性、用户文档集测试,以及根据被测系统建设要求,进行系统可靠性、兼容性、维护性、可移植性测试。根据GW0014,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性测试为所有电子政务工程应用软件第三方测试的必测项。政府对企业(G2B)及政府对公众(G2C)的电子政务应用软件应侧重效率测试和易用性测试;政府对政府(G2G)及政府对公务员(G2E)的电子政务应用软件,以及涉及重要数据的应用软件应侧重可靠性测试。
国家、北京市的相关政策文件均对软件测评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国家出台相关规定,要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进行第三方测评。《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2部分:工程管理》(GB/T30850.2-2014)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监理单位应委托第三方测评机构根据项目需求、设计等文档进行系统测评;项目相关方与第三方测评机构应共同拟定测试内容、测试指标、测试环境及方法等测试需求并签订合同。第三方评测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系统测试并提交测评报告,测评报告是项目竣工验收依据之一。
《北京市党政机关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北京市各级党政机关已建和新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采用的安全产品,依据有关规定必须经过国家认可的相关机构的测评认证,并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系统未经测评认证和审批的,不得投入运行。《北京市市级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在系统验收时,满足下面其中之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在三级及以上的;纳入全市重要信息系统目录的;涉及核心业务、信息资源、基础设施、跨部门业务协同、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其软件测试、信息安全测评以及其他需要的测试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并形成测评报告。《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细则(试行)》要求,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项目单位应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投入使用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软件验收测试报告。《北京市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要求,信息化项目应安排项目功(性)能测试,作为项目验收的必备材料。通过对上述政策依据文件分析可以得出,北京市的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无论是新建项目还是升级改造项目,都需要进行软件测评,并在测评后方可投入使用。
软件测评费用计取的现状分析
从政府机构发布的取费标准、资金主管部门批复、市场成交价3个维度,可分析掌握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中软件测评费计取的现状。
国家和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出台了软件测评费的取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