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别沦为市值管理的“盲目背书人”
作者 杨为乔
发表于 2025年6月

在“市值管理”实践中,包括独董在内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常面临两难选择。一方面,市值管理或将有利于中小股东的短期利益,例如股价稳定、投资收益可期;另一方面,市值管理可能有悖市场规律,存在揠苗助长的可能。作为独董,其间该如何正确而为?

一般认为,市值管理是一种公司行为,其目的在于通过合法合规的手段使企业的“市场价值”更真实、合理地反映其“内在价值”。公司市值是市场博弈的结果,本质上是外部投资者对企业未来的预期,而不是公司可以直接控制的财务报表项目。

目前A股市场市值管理尚处于“制度建设”阶段,有不少上市公司已经或者酝酿出台自己的市值管理制度。具体到某一家特定的上市公司,该如何确定自己的“市值管理目标”,并提防部分大股东、相关机构及个人相互勾结进行“伪市值管理”——浑水摸鱼捞稻草、扰乱市场价格信号的行为,是防患于未然的必须考量。

至于市值管理工具,虽然相关指引、意见列举了很多,但目前主要包括四类:一是公司治理与透明度管理类,涉及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二是股东回报与资本结构管理类,涉及现金分红、股份回购、股东增持等;三是内部管理与结构调整,涉及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经营提升等;四是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本文刊登于《董事会》2025年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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