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发表于 2025年7月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

—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9月5日)

【释义】

法令得到执行,国家就能够安定;法令一旦废弛,国家就会出现动乱。

【解读】

这句话出自东汉王符《潜夫论·述赦》。原文为:“且夫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无常行,亦无常弛,君敬法则法行,君慢法则法弛。”东汉明帝时,各地举茂才,明帝召对,问巫县有何异闻,茂才对曰有剧贼九人,刺史太守屡屡捉拿不果。明帝追问得知剧贼猖狂之处正是该茂才管辖之郡,大为震怒:“贼发部中而不能擒,然材何以为茂?”于是将该茂才杖捶数百,免其官并严厉责问刺史太守。十天之内,剧贼伏诛。王符在最后说道:“擒灭盗贼,在于明法,不在数赦。”消除盗贼,只能靠严明法令,不能靠屡屡大赦。

先秦时期,古人就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弃灰于道”的记载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上》,原文是:“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商朝的法律规定,把灰倒在大路上的人要受刑罚。子贡认为这个处罚过重,向孔子请教这个问题。孔子说:“商人这是懂得法治的道理。倒灰在大路上一定会飞起来蒙蔽人的眼睛,蒙蔽人的眼睛,人们一定会发怒,发怒就会争斗,争斗一定会引起许多家族互相残杀,这是一种引起许多家族相残的做法,即使对当事人加以刑罚也是可以的。严重的刑罚,是人们所厌恶的;而不要在大路上倒灰,是人们所容易做到的。让人们做他们容易做到的,而不要遭受到他们所厌恶的刑罚,这是治理好百姓的办法。”

明朝张居正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古往今来的治乱兴替都表明: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不被接受、无法实施,那么,法律条文再多、体系再完善,也只是写在纸上的文字,对现实生活没有什么意义。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表明法律实施的重要性,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使法律从纸上的条文变成现实的准则、行为的边界、社会关系的准绳。所以,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要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坚决整治以权谋私、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

(王杰)

本文刊登于《月读》2025年7期
龙源期刊网正版版权
更多文章来自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