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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年7月

1 “合肥模式”如何嵌入县域经济

宋磊 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教授 孙晓冬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本文节选自《文化纵横》2025 年第2 期

随着多个明星项目入驻且发展良好,合肥市政府通过政府引导基金或公共资金招商引资的做法广受关注,并被概括为“合肥模式”。无可争辩的是,这种模式提升了当地的发展水平,在亟须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当下,合肥模式自然引发了模仿。然而,模仿热潮中存在两个重要现象:模仿的结果成败参半;很多县级政府加入了模仿的行列。

就第一个现象而言,合肥模式并非在所有地区无往而不利,这意味着我们对合肥模式的实质的理解可能并不充分,而推广这一模式的前提是全面地理解其实质;从第二个现象来说,将具有强大财政资源与行政能力的省会级城市指向战略性产业的做法,推向经济基础薄弱、财政压力巨大、以传统产业为主的县域经济,可能具有风险。

在名著《地区优势》中,安纳利·萨克森宁写道: “虽然其他地区以网络为基础的工业体系可能为决策者提供广泛的样板,但是地区性工业战略只有在它适应特定地区及其工业界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条件的时候才能奏效。”如果稍作转换,虽然合肥模式开创的以投带引的招商思路,可以为县域经济实现产业升级提供重要参考,但合肥模式只有在它适应特定县域经济及其工业界的具体问题和具体条件的时候才能发挥作用。简言之,要点在于双重嵌入:第一,根据当地的财政条件,将合肥模式的精髓嵌入当地的政策体系;第二,依托当地的社群网络,将招商企业嵌入当地相关产业的交易关系网络。

首先,由于财政资源与行政能力不同,县级政府学习合肥模式时,不宜直接移入合肥模式,而应将“以投带引”嵌入当地的政策体系。具体来说,县域经济的脆弱性决定了,县级政府在以投带引过程中需要控制政府投资的规模,这是第一重嵌入。其次,县域经济中的主导产业大多是具有产业集群性质的传统产业。

本文刊登于《南风窗》2025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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