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记录封存入法背后
作者 赵宏
发表于 2025年7月

“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第三次审议。据悉,三审稿将一审稿中规定的“对违反治安管理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修改为上文所引内容。

这意味着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其治安违法记录未来都将彻底封存,未经有权机关并依照法定程序,这些记录就不会再被随意披露和查询。违法记录封存最终入法,是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的一大进步。

记录影响什么?

“今天关于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的新闻里提到要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对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作出规定,振奋人心。如果真的能够封存,这将是很多人重新开始的一个重要起点。”几天前,相关消息一经披露,就有有违法前科者写信给我,分享自己的心情。与轻罪记录一样,因为缺少相应的封存乃至消除制度,行政违法记录一直对有违法前科者的工作生活产生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困扰。

行政违法记录是公安机关处理治安违法案件全流程的记载,也是对当事人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客观记录,其主要发挥行政处罚量罚基准和刑事制裁量刑依据的作用。

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0条规定,“六个月内曾受到过治安管理处罚的,应从重处罚”;在刑事司法追诉程序中,一年内或者两年内是否曾被治安管理处罚,也会被作为批准逮捕决定、酌定不起诉决定、缓刑和假释的参考基准。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作为行政处罚的量罚依据,还是刑事追诉的量刑基准,都有明确的期限要求,即“一年内或两年内曾因治安违法受过行政处罚的”。但现实是,行政违法记录所产生的持久影响已远超出上述法律规范,而是直接关联有违法前科者的诸多资格能力和行为自由。

比如,不少法律规范哪怕层级很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都规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可向公安机关查询拟聘用人员是否有违法记录。除严重影响就业外,有无行政违法记录也成为当事人考公、参军甚至是在公职单位内晋升的重要参考。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显示,有无违法记录还会成为当事人是否能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是否有资格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子女能否积分入学、是否能参选连任村干部,甚至是有无资格悬挂“退役军人家庭光荣牌”的前提条件,连私营企业的雇主、出租屋的房东等民事主体也会要求当事人提供无违法记录证明。

有违法前科者应被特别标记吗?

行政违法记录之所以存在被滥用的情形,首先源于我国缺少对这一领域的相应规范,已有的两高三部于2012年颁布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以及公安部2021年印发的《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都仅针对犯罪记录而非违法记录;其次,无论是普通大众还是公权力机关长久以来都存在一种普遍性偏见,即有过违法前科者,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可能性就一定会远超出普通人,也因此需要特别标注予以特别预防。

本文刊登于《中国新闻周刊》2025年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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