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缴纳社会保险的风险
我国的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以上简称“五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以上两项基本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 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保不仅能缓解经济压力,还能提高生活质量,让人们不再担心老了没钱花,病了没钱看,失业了没人管。但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3年专项调研显示,我国新经济领域社保参保率仅为68%,在主动签署弃保协议的劳动者中,25岁以下群体的占比高达79%。这些数字显示了年轻劳动者对即时收益的执着追求与制度刚性存在剧烈碰撞的现实。年轻人总觉得退休养老是很远的事,却忽略了不缴纳社会保险可能面临的巨大风险,如无法领取养老金、巨额医疗支出、 生育成本陡增、失业救济真空以及购房、购车、子女教育受限等。

“自愿弃保”引发的劳动纷争
王某于2020年3月1日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嵌入式系统开发工程师一职,月薪为12500元。入职时,王某表示其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保险,希望公司将她的社保费折合为补偿金并以工资形式进行发放。王某与公司双方分别于2020年3月1日(入职当日)、2021年2月14日(劳动合同续签日)、2022年2月24日(薪资调整日)三次签订《员工不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在这三份承诺书中,以下条款均以加粗、下划线的形式进行强调:“申请人完全知悉社会保险权益价值,确认因本承诺导致未能享受养老/ 医疗/ 失业等社会保险待遇所产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政策待遇缺位等全部后果,均由本人独立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