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不出儿子就离婚?法律保护生育自主权
作者 黄嘉丰 陈栩彤 刘思诗 法治现场HNTV
发表于 2025年7月

“不生儿子就离婚!”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引发社会关注:

夫妻双方因生育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女方不愿生二胎“博儿子”,而男方却坚持要生儿子,甚至觉得生育是婚姻的必然义务。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通过“法院+妇联”联调机制介入,最终以保护女性生育自主权为原则促成调解。

【案情回顾】

“再生一个儿子”引发婚姻危机

“如果你再不生个儿子,我们就离婚。”这一句看似简单的威胁,却成了张先生诉请离婚的导火索。

故事要从2010年说起,那年,张先生与陈女士因工作关系相识,互生好感,很快进入恋爱关系并走入婚姻。2013年2月,他们迎来了女儿的出生。

那时的他们恩爱有加,家庭和睦,然而随着女儿渐渐长大,张先生的家庭压力也随之增大。张先生的父母坚持“没有儿子就不算传宗接代”,不断向小两口施压。

起初,陈女士并未感受到多大压力,认为孩子的性别并不重要,但从2016年开始,张先生频繁在家庭会议上表达对“再生一个儿子”的期待。

陈女士年纪渐长,身体状况也不如从前,加之心理压力不断累积,她开始明确拒绝再备孕。“我已经不年轻了,而且一个孩子我已经尽力在教育和陪伴,为什么一定要再生?”

可是,陈女士的这番话在张先生看来就是“固执”和“对家庭不负责”。就这样,几年过去了,陈女士被丈夫的软磨硬泡折磨得不行,终于在2021年,同意进行试管婴儿移植。

遗憾的是,这次试管婴儿移植没有成功,陈女士不仅得忍受手术带来的疼痛,还得应对内心巨大的压力。

两个月后,两人因为生孩子的看法不一致,又吵得不可开交。张先生开始与妻子冷战,甚至一度搬回父母家居住,夫妻间的感情裂痕逐渐扩大。后来,张先生对妻子说:“要是不生儿子,那咱就离婚。”

2022年,张先生多次提出离婚,但陈女士出于为孩子考虑始终不同意。

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2025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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