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董事会文化外部董事需独特担当
作者 张睿开
发表于 2025年7月

作为国企董事会的重要组成人员,既是“外部人”也是“内部人”的外部董事,在督促义利文化、垂范忠信文化、参与和合文化方面,以其独特、不可替代的作用,影响着国企董事会文化的塑造与发展

董事会是公司商业运作的大脑,是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文化是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治理理念的集中体现,更是引导企业战略方向、规范决策行为的重要力量。当下,国企改革深化、国企定位愈加清晰,完善国企现代公司治理、加强对国有资本监管,新公司法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和董事会职能,人工智能越来越多地辅助、替代需要人类智力水平的任务……这些因素都在深刻影响着董事会文化的塑造。董事是董事会文化塑造的主角,国企母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外部董事,对任职公司而言是非执行董事,是独立于公司管理层的外部人;作为不同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股权董事,外部董事是国企董事会中的关键角色,在推动董事会文化建设方面需要独特担当,发挥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督促培育国企功能使命下的义利文化

我国民法典明确阐述公司为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而成立。传统观念里,“在商言商”容易被片面理解为公司仅专注追逐商业利益,以利润最大化作为唯一目标,董事会决策和经营活动多围绕营销、成本、收益、回报等经济因素考量,这种狭隘视角易导致企业忽视社会责任、功能使命与长远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经济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双重任务,因此,国企外部董事在作决策时,应该有更高的站位和更多的考量。

义利文化是一种融合了道德伦理与经济利益追求的理念,核心在于倡导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实现“义”与“利”的和谐统一,强调不能以牺牲“义”来换取“利”。

首先,董事会要综合权衡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外部董事要督促并引领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积极回馈社会,参与公益事业。企业要保障员工的合理薪酬与良好工作环境,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优质的产品,与供应商建立公平互利的合作关系。董事会要组织编制、发布公司社会责任报告/ESG报告。这不仅是国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担当的体现,也是提升企业品牌形象、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要求。

其次,董事会要综合考虑当前与长远,以战略引领发展,避免经营短视行为。外部董事作为股东委派的股权董事,在任职公司没有自己的利益,更有利于从股东角度和长远战略考虑问题并发挥监督作用。内部董事一般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的压力以及任职年限要求、任职调整的不确定性,使得内部董事相对更注重当期业绩和任期业绩,可能导致行为的短期化,比如通过短期投资行为,带动当期收入和利润的增长,但债务偿还的压力留到了以后。国务院国资委近日印发的《中央企业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明确要求,“董事会应当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发展战略定位等重大问题,听取外部董事意见。

本文刊登于《董事会》202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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