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涉企“合作费”陷阱
作者 宋杰
发表于 2025年7月
警方搜查犯罪嫌疑人住所。受访者| 供图

今年4月,上海某咖啡品牌公关总监王某收到一条消息。对方自称是餐饮行业资深媒体人苏某。消息称,该品牌经营存在问题,发来的文章中充斥着“虚夸加盟数量”“近两年关店数超过开店数”等负面表述的语句,还穿插着大量模糊来源的数据截图。

“想消除影响?签个45万的合作协议,不然每天发一篇负面稿。”苏某的语气带着威胁。

这不是苏某第一次“开口”。2023年,他就曾以“加盟模式存疑”为由发布负面文章,向该品牌索要20万“合作推广费”。当时企业未加理会,如今眼看该品牌即将完成新一轮融资,苏某再次故技重施,精心编造虚假数据、炮制负面舆论,致使企业的加盟商们纷纷致电询问,严重干扰了品牌的正常经营秩序和融资进程。

一番“讨价还价”后,品牌方抱着息事宁人的想法,按照苏某要求签订“合作协议”,并先行支付22.5万元的“合作费用”。

无独有偶,上海青浦多家企业被“某某安全”公众号运营者丁某以拼接谣言、水军刷屏等方式敲诈,3年间累计涉案金额达50万元。

“不合作就继续发稿”

“他们专挑餐饮、零售等民生领域的头部企业,尤其盯着上市、融资节点。” 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三支队民警陈阳向记者介绍说。

陈阳在办理苏某一案时发现,此类犯罪嫌疑人多通过垂类账号实施套路化勒索:“先在快消、汽车等行业运营起号,用半年到一年时间把流量做起来,接着就开始发企业负面消息。”

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三队队长符斌补充说,不法分子深谙传播心理学,“比如把普通消费纠纷夸大成‘系统性质量问题’,目的就是点燃公众情绪。

本文刊登于《中国经济周刊》2025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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