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帮信罪” 不当“工具人”
作者 何军
发表于 2025年8月

2023年春季,某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三学生小张在校园论坛上看到一则“日结500元,无需坐班”的兼职广告。面对高薪,小张放松了警惕,在未核实对方资质的情况下,将新办理的银行卡和电话卡(简称“两卡”)以每天500元的价格出租给了所谓“从事跨境贸易的朋友”。“两卡”出租期间,小张先后6次应对方要求到快捷酒店进行刷脸验证,每次获得200元认证服务费。3个月后,小张的银行账户因涉及12省26起连环电信诈骗案被公安机关冻结。调查显示,小张的银行卡单月资金流水突破200万元,夜间交易占比达78%。经专案组侦查,法院认定小张构成帮信罪,判处小张8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判决生效后,小张就读的高校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做出延迟1年授予毕业证的处理决定。

面对诱惑时,社会经验不足的学生群体极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导致为了轻松获利而触犯法律。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出租、出售的银行卡未被直接用于诈骗,但只要查实该卡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且出售人存在主观明知,出售人同样可能构成犯罪。

什么是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明知”不仅包括明确知道,也包含应当知道的推定情形。根据《刑法》第287条,帮信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帮信罪自2015年增设以来,已成为打击网络犯罪的重要法律武器,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的案件数量已突破13万件。

帮信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严重影响个人就业和生活,还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诸多便利,给案件的查处增加了难度。

本文刊登于《百科知识》2025年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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