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馒头,是我租住在公寓时意外结识的伙伴。它是房东收养的一只白色比熊犬。因为是在馒头店附近捡到的,房东便给它起了“馒头”这个名字。馒头的窝就安置在二楼的楼梯口,是我每天进出房间必经的地方。刚开始,这只脏兮兮的小狗并未引起我的关注,我总是刻意躲避它,生怕它脏兮兮的小爪子弄脏了我的衣服。
后来,在另一座城市工作的闺女,也养了一只纯白色比熊犬,发来的图片煞是可爱。或许源于爱屋及乌,我开始对这馒头上了心。我把中午在公司食堂餐桌上的肉骨头收集起来,下班带回来倒在馒头的碗里。它在我脚边急不可耐地等着,尾巴摇得像拨浪鼓。它先衔出一块大骨头,放到它的窝里,然后,安逸地趴下,用小爪子捧着骨头慢慢啃食,那满足的样子令人心生欢喜。
狗是最通人性且最重情义的家伙,从我第一次投食后,它便开始黏上了我。很快,春节将至。房东因回老家过年不方便带上馒头,便交代我照顾它。十多天里,我成了馒头的新主人,每天伺候它的三餐。随着时日渐长,我和馒头的感情愈发浓烈。每次只要我的车到公寓门口,它就立刻从二楼冲下来,疯狂地往我身上扑。然后,用亮晶晶的小眼神盯着我。每每这时,我总是很想抱抱它。
馒头两次为我护行。有一天晚上,我突然想起晒在楼顶的衣服忘记收,于是壮着胆子上到四楼。四楼基本没什么人住,房间大多是闲置的。通往楼顶的长廊没有路灯,黑漆漆一片。待我快到楼顶平台时,昏暗的灯光下,一个回头张望的身影让我心跳加速。正当我进退两难之时,馒头不知何时飞奔上来,它龇着牙,冲着那个男人一路狂叫。直到陪着我收拾好衣服,安全护送我回到房间。
还有一次晚上,我从球馆打完球回来,到公寓时,没见到馒头出来欢迎我,窝里空空如也。本来,我是准备叫它送我回房间的。它既然不在,我只好壮着胆子自己回去。走在幽暗的过道里,我看见前面有一个晃悠悠的人影。为了不引起那个人影注意,我故意放慢脚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