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吟兰:立法者的温柔
作者 王卫
发表于 2025年8月

作为婚姻家庭法学、妇女人权法学知名专家,夏吟兰参与过20余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及相关的调研、论证工作。她的理想,是“用自己的一生改变妇女的命运”。

婚姻不应该只有浪漫,还应该有规则

1957年,夏吟兰出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受家庭氛围熏陶,夏吟兰从小爱读书,特别是读了很多小说。

高考时,夏吟兰因酷爱文学,想当记者,第一志愿选的是北大中文系。第二志愿,一些朋友劝她学法:“别看现在学法律的人少,将来会有大用处的”“法学和文学有相似之处,内核都是对人的关怀”…… 就这样,夏吟兰懵懵懂懂地选择了法学,最终被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简称“法大”)录取,成为一名法学生。

当时的法大条件很艰苦,学校连桌椅都没有,一人发一个马扎,带着去听讲。学校也没有独立的校舍,跟北京戏校、北京市歌舞团挤在同一个大院里,环境非常嘈杂。

但学习条件的不足,挡不住夏吟兰的求知热情,更何况,那时的法大汇集了中国法学界的泰斗级人物。有几位老师对夏吟兰影响至深。一位是被誉为新中国“民法三杰”之一的江平,江老师的名言“只向真理低头”,深深影响了夏吟兰那一代的法大学子。“对于法学人而言,这句话特别重要,试想,如果法律是软弱的,任由某些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也就失去了公平与正义的终极理念。”夏吟兰说。

另一位是张佩林,张老师当年授课极其认真,每个专题都要准备厚厚的一沓讲稿。这份严谨认真,也成为夏吟兰日后扎根三尺讲台的榜样。

当然,还有她的硕士导师——巫昌祯。巫昌祯是新中国婚姻法学科奠基人之一,也是新中国第一代法学教育家,亲历多部法律的起草修改工作。

当时的北京政法学院,办学规模较小,学生人数较少,老师们课余有较多时间精力组织与自己研究领域相关的“兴趣小组”,通过讲座、理论知识传授与案例研习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让小组中的成员能够有所收获。

文艺女青年夏吟兰在小说中看到爱情的浪漫,但法学让她逐渐意识到,一旦进入婚姻,只有浪漫是不够的,还需要规则。于是,在大二时,她加入巫昌祯组织的婚姻法兴趣小组,从法律角度去思考感情与婚姻,研究家庭中的权利与责任。

她的人生轨迹就此改变,此后余生,她一直在学习、钻研和推动婚姻家庭法的发展。

随着学习研究的深入,夏吟兰渐渐被婚姻法蕴含的人文关怀所吸引。本科毕业时,夏吟兰一度犹豫要不要找工作,“毕竟那时候都26岁了”。巫老师找她谈话,劝她继续读研:“女性要掌握自己的命运,把自己做大、做强,不能依附别人,要独立。”

于是,夏吟兰又报考了巫昌祯的研究生,跟随恩师走上了婚姻家庭法的研究之路。研究生毕业后,夏吟兰留校任教,开启了此后近40年婚姻家庭法学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成为多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立法的主要专家之一。

薪火相传

夏吟兰主要讲授“亲属法”“继承法”“妇女人权”“特定群体人权保障”等课程,招收了全国第一个妇女人权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她的课程案例丰富有趣,深受学生的喜爱。她曾入选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老师”。

本文刊登于《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2025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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