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与语文
作者 梁晓声
发表于 2025年8月

每自思忖,我之沉湎于读和写,并且渐成常习,经年又年,进而茧缚于在别人们看来单调又呆板的生活方式,主观的客观的原因自然是多方面的。

世上有懒得改变生活方式的人。我即此族同类。但,我更想说的是,按下原因种种不提——我之所以爱读爱写,实在的,也是由于爱语文啊!

我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偏科于语文的。在算术和语文之间,我认为,对于普通的小学三年级生,本是不太会有截然相反的态度的。普通的小学三年级生更爱上语文课,也许只不过因为算术课堂上没有集体朗读的机会。而无论男孩儿女孩儿,聚精会神背手端坐一上午或一下午,心理上是很巴望可以大声地集体朗读的机会的。那无疑是对精神疲惫的缓解。倘还有原因,那么大约便是——算术仅以对错为标准,语文的标准还联系着初级美学。每一个汉字的书写过程,其实都是一次结构美学的经验过程。而好的造句则尤其如此了……

我记得非常清楚,小学三年级上学期的语文课本中,有一篇《山羊和狼》:山羊妈妈出门打草,临行前叮嘱三只小山羊,千万提防着,别被大灰狼骗开了门,妈妈敲门时会唱如下一支歌:

小山羊儿乖乖,

把门儿开开,

妈妈回来了,

妈妈来喂奶……

那是我上学后将要学的第一篇有一个完整故事的课文。它是那么地吸引我,以至于我手捧新课本,蹲在教室门外看得入神。语文老师经过,她好奇地问我看的什么书,见是语文课本,眯起眼注视了我几秒,什么也没再说,若有所思地走了……

几天后她讲那一篇课文。“我们先请一名同学将新课文的内容叙述给大家听!”——接着她把我叫了起来。教室里一片肃静,同学们皆困惑,不知所以然。我毫无心理准备,一时懵懂,但很快就镇定了下来。普通的孩子对吸引过自己的事物,无论那是什么,都会显示出令大人们惊讶的记忆力。我几乎将课文一字不差地背了下来……同学们对我刮目相看了。那一堂语文课对我意义重大。以后我的语文成绩一直不错,更爱上语文课了。

我认为,大人们——家长也罢,托儿所的阿姨也罢,小学或中学教师也罢,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若善于发现其爱好,并以适当的方式提供良好的机会,使之得以较充分的表现,乃是必要的。一幅画,一次手工,一条好的造句,一篇作文,头脑中产生的一种想象,一经受到勉励,很可能促使人与文学、与艺术、与科学系成终生之结。

我对语文的偏好一直保持到初中毕业。当年我的人生理想是考哈尔滨师范学校,将来当一名小学语文老师。我的中学老师们和同学们几乎都知道我当年这一理想。于是习写成了我爱语文的继续。在成为获全国小说奖的作家以后,我曾不无得意地作如是想——那么现在,就语文而言,我再也不必因自己实际上只读到初中三年级而自叹浅薄了!在我写作的前十余年始终有这一种得意心理。

本文刊登于《视野》2025年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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