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预先审阅”,好事咋办好?
好制度需要得到硬落实,要让服务优质科技型企业上市的预先审阅机制发挥最优效能,在细化适用范围、确保预先审阅质量、严守保密底线方面,还需要精细打磨
前不久,《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正式发布(以下简称“预先审阅指引”)。预先审阅机制具有不少积极意义,要将这件好事办好。
在敏感时期或行业内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企业过早直接公开披露招股说明书等IPO申报文件,可能会导致上市途中遭到对手的恶意竞争与干预,对其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多设有“秘密递交”等类似机制,企业在向证券监管机构递交IPO申请文件时,可以选择不对外公开申请行为及申请文件,由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秘密审核,并提出问询意见,发行人可根据反馈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订。这有效降低了企业在上市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竞争风险,提高企业上市成功率。
根据预先审阅指引,发行人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可通过保荐人向上交所申请预先审阅。预先审阅机制如同为科创板打造的一台“精密加速器”,上交所通过这一非强制机制,创造了一个“沙盘推演场”,能提前评估企业IPO文件可能存在的盲点和薄弱环节,企业则可就自身合规性与信息披露质量获得关键预判,不行的话也可放弃正式申报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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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董事会》2025年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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