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类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可享年贴息1%

8月12日,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 《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贷款贴息政策支持范围、贴息标准、贷款经办银行、贷款流程、贴息流程和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
根据《实施方案》,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满足条件的贷款可享受贴息政策,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单户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最高可达100万元。经办银行方面,《实施方案》也明确了名单,包括3家政策性银行、6家国有行和12家股份行。
8类服务业经营主体可享贷款贴息
根据《实施方案》,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贷款才可享受贴息政策:一是由经办银行向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育、家政、文化娱乐、旅游、体育8类消费领域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二是在《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公开发布之日(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贷款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三是贷款资金合规用于改善消费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此外,《实施方案》还表示,“政策到期后,可视实施效果研究延长政策期限、扩大支持范围”。
在贴息标准上,《实施方案》明确,对于经办银行向服务业经营主体发放的贷款,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对经营主体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年贴息比例为1个百分点,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分别承担贴息资金的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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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南都周刊》2025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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