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以上现金存取或不再问来源或用途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4日-9月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与2022年1月监管部门发布过的一版《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比,简化了对于现金存取的尽职调查要求,其中不再保留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款需“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表述。
早在三年半前,2022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就共同宣布《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第十条曾要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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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刊登于《南都周刊》2025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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