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魁与周煌:险遭“斩决”的琉球册封使
作者 马秀梅
发表于 2025年10月

学界一般认为,中琉关系是宗藩国的典范,和善、友顺,从无纷争。但很少有人注意到,乾隆二十一年(1756)册封中,竟然发生过一次严重的外交事件。清廷雷厉风行惩处肇事兵役,八人被斩首,四人处绞刑。连册封正副使也拟处斩决。

恶性事件

因琉球尚敬王去世,世子尚穆请封,清廷确定全魁和周煌为正副册封使,赴琉球举行册封大典。全魁,满洲镶白旗人,时任翰林院侍讲,从五品官职。周煌,四川涪州人,北宋周敦颐十九世孙,时任翰林院编修,为七品官职。

乾隆二十一年四月,使团离京南下福州,随即分乘福建主官先期募雇的两艘商船,六月二日起航放洋。自明初起,十八次册封船都是在福建新造,耗时需两三年,费用不菲。清康熙五十七年,海宝、徐葆光册封始募商船充当。船主不获租金,只例准船主可带货交易,居然应者踊跃。全魁和周煌乘坐的林万安船为头船,随行人员等乘坐的高得利船为二船。十三日从东海顺利进入太平洋琉球界,十四日已近琉球本岛时,一场飓风从天而降,两艘使船瞬时冲散。头船触礁,只得弃船上岛避难。琉球世子派船派人救援,接应使团抵达那霸。二船竟被飓风吹回温州洋面,被浙江水师发现救回,半年后换船再“开驾至琉球”。

考虑到头船随行兵役所带行李已漂失或损烂,琉球世子立即送来“衣被银”五千两。但这批兵役并不领情,认为衣被事小,所带货物损失事大,要求赔补。就此,一场恶性外交事件酝酿、发生并展开。

这里一个关键因素是随行兵役为何也可以带货?

最初只允许船员带货。明代封船新造,要另行到漳州、泉州招募熟练船员。由于官募船员酬金极低,而商船、私船开价高,因此熟练船员东躲西藏。万历四年册封副使谢杰在《恤役》中提出:让船员带货,能获可观利润,借此能招募优秀船员。但随行兵役同处一船,厚此薄彼会激起矛盾,于是都准予带货。之后虽然册封航行海难频频,不过并没有随从因海损聚众闹事。赚则欢天喜地,血本无归也安于天命,直到此次事件发生。

这场“纠众需索”事件始作俑者是管队陈国栋,为虎作伥者是兵丁翁元、黄登等七人。整个事件是有谋划、有步骤、逐步升级的。

首先是放出搧动性极强的所谓内情。由陈国栋在兵丁中散播,说上次册封也因遭遇风暴,每人得琉球赔银一百二十八两,本次不足三成,引发愤懑。第二步是软硬兼施,陈国栋、翁元等纠集众多兵役,以“同遭海难,赔银悬殊”为由,请求册封使行咨文致琉球世子再补银两,当即被全魁拒绝。陈国栋等继以“使臣不加怜恤”为借口,阻拦对“天使馆”的水、菜供给(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清代中琉关系档案选编》)。第三步是直接破坏七月二十四日“谕祭礼”。翁元、黄登公然违抗:“恤赏未给,兵丁不去伺候。”皂役姚章附和:“衙役亦不跟随。”但慑于弹压官可能军法从事,虽不情不愿,“届期仍各随往至”(同上)。第四步是代递呈词,陈国栋要求“不论兵役、工匠、水手”,八月十六日“齐赴公馆,再求使臣传谕补呈”。翁元、黄登叫嚣:“如有一人不到,即行打死。”(同上)并由郑孝本代写了呈词。使臣不置可否下,陈国栋、翁元等乘势把呈文递送琉球世子。

陈国栋、翁元等兵役为需索银两一再闹事,琉球世子早已一清二楚。八月二十一日将举行“册封礼”,为保证典礼顺利,世子派长史送来抚恤银二万两,分给兵役。陈国栋、翁元等人的阴谋终于得逞。二船晚到琉球,为免再次闹事,琉球国王按头船之例,再送二船衣被抚恤银二万六千多两(同上)。

这场“纠众需索”事件的相关各方,在事件结束后的态度和应对截然不同。

陈国栋、翁元等一伙闹事得逞,在琉球逗留期间更加猖狂嚣张。

本文刊登于《古典文学知识》2025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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