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俗之间:李清照与宋代士族妇女休闲生活
作者 李敏
发表于 2025年10月

在重文政策的引领下,宋代实行文官政治统治,统治者更是以身作则、积极号召劝勉,使得整个社会洋溢着浓厚的文化气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宋代妇女尤其是士族妇女文化水平都有一定的提高,有相对自由的精神世界。在婚姻问题上,宋初士大夫如范仲淹、王安石等人对妇女的贞节、改嫁、再嫁等事务都表现出了较为宽容的态度。宋代妇女不仅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还有一定的财产继承权、所有权,这也意味着宋代妇女休闲生活相对自由。宋代诞生了伟大的女词人李清照,毫无疑问,她是历史上最负盛名的女性文学家,其父李格非是朝廷命官,为“苏门后四学士”之一,其母是名门之后,善文章。丈夫赵明诚执着于金石研究与收藏,夫妻琴瑟和谐,志趣相投。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她得以释放天性,宣溢才华,成就颇多。李清照留下的众多的诗、词、文,可使后人从女性视角关照宋代士族妇女的休闲生活。

饮酒与诗书

在唐代酿酒业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宋代制曲酿酒工艺理论有较大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制酒工艺提升,酒水的品质更佳。黄酒、果酒、配制酒以及白酒的生产都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城镇中酒楼林立,饮酒风习畅行不衰,迎来送往、娶妻生子、唱和交游,处处离不开酒的身影。且宋代是各阶层皆饮酒的社会,酒风强劲。现存李清照的词作中,涉及“酒”“醉”字样的不下二十首,占比颇高。饮酒的情境、状态、心绪亦是丰富多彩。既有微微饮之、绵绵夜话之酒如“明窗小酌,暗灯清话,最好留连处”,也有宿醉后仍未完全清醒之酒如“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既有思乡之酒如“故乡何处是,忘了除非醉。沉水卧时烧,香消酒未消”,也有思念丈夫之酒如“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从李清照饮酒词可见其饮酒次数频繁,平日无事时会饮,节日时也会饮。白日饮,夜晚亦饮。另外一位出身仕宦家庭的宋代才女朱淑真在自己的诗词作品中也写到自己饮酒的生活,如“把酒送春春不语,黄昏却下潇潇雨”“谁能更觑闲针线,且滞春光伴酒卮”等。士族妇女在特定时日,还能于饭店酒楼中畅饮。《东京梦华录》载:“正月一日年节……向晚,贵家妇女纵赏关赌,入场观看,入市店饮宴,惯习成风,不相笑讶。至寒食冬至三日亦如此……”由此可见,“酒”成为士族妇女休闲生活的一大重要参与者。酒对她们来说不仅是一种饮料或者味蕾上的满足,更是一种心灵上的陪伴,成为其孤独寂寞、思春怀人的寄托者,以及欢乐时光的锦上添花者。

“消破旧愁凭酒盏,去除新恨赖诗篇。”正如朱淑真这首诗中表达的,酒与诗篇的关系是如此密切,对宋代士族妇女的休闲生活如此重要。此种情况的出现和宋代社会的文化基础以及时人看待女性学习的观念有关。在当时而言,有知识有文化是成为贤女的标准之一。宋代士大夫家庭一般都重文好学,妇女也养成读书学习的习惯。鉴于此,众多士族妇女如王安石之妹、之女,还有程颐之母、之女等都有一定的文学修养,有了一定的文学修养便能将生活中的喜怒哀乐发而为诗词。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士族女性创作诗词歌赋,并非像士大夫那样有意于扬名千古,更多的目的在于传情达意、澡雪情操。而像李清照这样的女词人,则是其中最有力的代表。从她所作的《金石录后序》中,后人得以窥探诗书在她的生活中有怎样具体的投影。“每获一书,即同共勘校,整集签题。得书、画、彝、鼎,亦摩玩舒卷,指摘疵病,夜尽一烛为率……”李清照于获取书籍、整理摩玩中收到了沉浸式的自得之乐。

本文刊登于《古典文学知识》2025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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