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全球竞争格局的深刻演变与大国博弈的日益加剧,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国际秩序和发展格局。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是各国争夺未来科技与产业制高点的战略选择,更直接关乎国家产业安全与发展主动权。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确立为“十五五”时期的重要战略任务,强调中国式现代化必须以现代化产业体系为基础、以科技现代化为支撑,凸显出推动科技产业化和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的战略意义。
然而,从实验室成果走向市场化应用,横亘着被称为“死亡之谷”的转化瓶颈。大量创新成果在从技术到产品、从示范到规模化生产的关键环节,因资金支持不足、制度衔接不畅以及市场对接不力而受阻,严重制约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破解这一难题,不仅需要科技本身的突破,更亟需金融发挥关键作用,通过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支持,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堵点,缓解转化过程中的资金与风险约束,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系统赋能科技创新。
科技金融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旨在构建与科技创新规律高度契合、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专业化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金融支撑。面对这一战略任务,金融体系须在体制机制上深化改革、在产品和服务上持续创新,实现对科技创新主体的精准赋能与全链贯通,同时稳健把控风险,以金融力量驱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切实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的内在作用机制
金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本质在于构建一套能够系统性识别、承载和分散创新风险,并将社会资本转化为耐心资本的现代化金融生态。其理论逻辑体现在以下4个关键机制。
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科技成果转化的高风险特征与传统银行信贷的风险规避倾向存在结构性矛盾,导致转化链条出现融资缺口。现代金融体系通过构建多层次、互补的风险分担架构,将高度集中于单一创新主体的试错成本进行社会化分摊,从而系统性地提升国家创新体系的整体风险承受能力。
具体而言,以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为代表的权益类资本,通过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主动承担早期探索的高失败风险,实现对科创型企业的长期陪伴与资源整合。多层次资本市场则将风险分散给更广泛的公众投资者,并通过连续交易实现风险的动态定价与再配置。科技保险与政府担保分别以市场化承保与政策性增信方式,协同拓宽科技型企业的融资边界。
资源跨期聚合机制。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长、资金需求集中,因而需要长期、稳定且能承担高风险的耐心资本。金融体系通过制度设计和产品创新,发挥资本跨期聚合功能,将社会上分散、期限各异的资金转化为与创新周期相匹配的长期资本供给,从根本上缓解资金供需的期限错配问题。
关键路径在于,引导养老基金、保险公司等长期机构投资者战略性布局原始创新与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扩大耐心资本的供给规模。同时,推动银行体系突破传统信贷模式,发展适配科技型企业特征的债权融资工具,构建股债结合、接力支持的动态融资体系,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创新主体提供连续性金融支持。
价值发现与定价机制。技术成果作为无形资产,其价值不确定性是制约技术交易与投资进入的主要阻碍。金融体系凭借其专业研判与价格信号功能,为无形的知识资产赋予市场认可的经济价值,从而打通从技术到产业转化的关键环节。
专业投资机构凭借对技术路线与产业前景的判断,完成对科技成果商业化潜力的价值识别。公开资本市场则通过持续交易形成公允价格,为前沿技术确立市场认可的估值基准,这一价格信号进而成为全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参照。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专业评估框架,通过多维度衡量企业创新质量,为资金的精准识别与高效配置提供了制度化、标准化的决策依据。
激励约束与治理优化。金融赋能不仅在于资金投入,更在于通过规范的治理架构与激励相容的机制设计,将外部市场约束转化为企业提升创新效能的内生动力,系统性优化创新组织的运行效率。
在治理层面,投资机构通过深度参与企业战略决策,推动建立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弥补科研团队在经营管理方面的不足。在激励层面,金融资本为企业实施股权激励提供了市场化的估值基础,而多层次资本市场则为股权流动提供了顺畅的退出通道。这一制度安排成功将技术人才的智力贡献转化为可实现的资本收益,实现技术要素的资本化,从而持续激发核心团队的创新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