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唐宋时期盐道的初兴,到明清时代土司制度的兴衰,再到20 世纪的革命烽火,武陵走廊的每一寸土地都镌刻着历史的印记。这些烙印不仅构成了武陵走廊居民的集体记忆,也象征着中华民族坚韧不拔的精神,见证着文明进步、民族统一的壮阔历程。
从武陵郡到土司制度 群山深处的历史变迁
群山环伺的武陵走廊,早期是“五溪蛮”的聚居区域,这里溪水缠绕,山峦耸立,历来有“蛮烟瘴雨”之称。公元前202 年,汉高祖刘邦统一天下后,将目光投向南方。那一年,他下诏设立武陵郡,标志着中原王朝开始正式管辖武陵走廊。
武陵郡的治所最初设于索县(今湖南常德附近),下辖索、孱陵、临沅、沅陵等十三县,版图东至洞庭湖,西抵涪陵,南接黔中,北邻宜昌,幅员辽阔,少数民族人口众多。武陵郡设立后,郡守们率吏卒入山,修筑驿道,设烽燧,推行“教化蛮夷”的政策,鼓励井盐开采和农业发展,使百姓逐渐从刀耕火种转向从事农桑和盐业生产。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频繁,武陵郡的治理陷入混乱。隋朝统一后,改武陵郡为朗州,合并临沅、汉寿、沅南为“武陵县”。唐代,朝廷实行“羁縻”政策,册封当地首领为王侯,推动汉夷融合,土司制度初现雏形。宋代,武陵走廊盐政兴旺,行政重心逐渐转向商贸管理。这段历史沿革,不仅反映了郡县建制的更迭,更体现了中原王朝对边陲地区的渐进影响。自此,武陵走廊从“蛮荒之地”转变为中原的“南大门”。
南宋末年,蒙古铁骑南下,武陵郡被废。元世祖时期,忽必烈在五溪之地推行土司制度,授予当地土酋为宣慰使、宣抚使等职,世袭罔替,土司制度由此正式确立。这一制度是武陵走廊行政史上最特别的一章,自元代开始,延续至清雍正时期的“改土归流”,历时四百余年。本质是“以夷制夷”的治理手段,旨在维护边疆稳定。
在土司制度下,形成了一套严密的行政体系:土司掌管司法与赋税,朝廷则派遣流官进行监督,实现了“内附外夷”的治理格局。在土司林立的武陵走廊,其中堪称典范的是容美土司。
容美土司始于元至大三年(1310年),由田氏家族受元廷任命创立并世袭统治,治所位于今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屏山村。




